关于廊坊市开展2014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廊坊市开展2014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外商投资企业: 日前,市商务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外汇局、统计局联合下发了“廊商外资字[2014]14号”《关于廊坊市开展2014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企业范围为2013年12月31日前依法批准设立并在我市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申报企业一律通过互联网完成所有信息的申报。为确保网上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企业责成专人负责办理。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报时间:2014年4月21日至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2014年7月1日至7月15日为补报办公时间,7月16日0点系统关闭。 二、申报方式:各企业要按照“廊商外资字[2014]14号”《关于廊坊市开展2014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运营情况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www.lhnb.gov.cn),按步骤填写年度报告书、财政审计报表及财政部预决算系统报表等相关信息并上报。 三、年报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企业申报工作中所涉及的各项具体业务,请直接向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咨询电话: 部门名称 联系电话 市商务局5902121 市地税局2181730 市国税局2237790 市财政局2180421 市外汇局2226092 市统计局2317065 四、企业在联合申报过程中有需要协调的问题,可向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反映。电话:6078260、6089764。 廊坊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14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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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振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