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开发区公安分局户籍科刁难群众下户口
申诉人:赵俊峰,男,1956年12月出生,廊坊开发区麻营村人,身份证号:13280119561219XXXX,我于2013年6月27日与杨凤云登记结婚(杨凤云,身份证号:23262319640424xxxx)婚前女方已有身孕,婚后生有一女孩,女孩出生于2013年7月16日。女孩有在东光县妇幼保健院出生的医学证明为证。计划外生育的社会负担费也已经向开发区麻营村缴纳清楚了。 女孩赵佳琦出生后,申诉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及相关政策办理了一切合法手续。申诉人去开发区公安分局户籍科办理落户,工作人员以女孩赵佳琦出生医学证明来路不正为名,予以扣留,并以此为借口不与办理户口登记。为此申诉人依法提出申诉控告,希望公安局予与办理户口登记。 有人建议我请客送一下礼就办了,我就不信这个邪,因为我手续完全合法合规,为什么要请客送礼?何况现在党中央正在开展反四风、群众路线教育的活动。
申诉人:赵俊峰、杨凤云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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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申诉 |
责任编辑:刘振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