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质监局将政府预留划拨地建成福利房
长城网邢台3月19日电(孙宾伟)昨天,有群众打电话到长城网邢台市记者站反映,邢台市质检局将政府划拨的土地建成了家属楼,此事在社会上引起热议,遭到群众强烈不满。 根据爆料人提供的线索,记者赴邢台市质监局进行实地调查,发现办公楼后院政府划拨地上正热火朝天的建设家属楼,该局还专门成立了“分房委员会”,目前已有200余名干部职工分到了房子。 邢台质监局家属楼施工现场。孙宾伟 摄
邢台市质监局分房委员会催职工交房款的通知书。孙宾伟摄 据了解,邢台市质监局将政府划拨建办公楼预留的数十亩土地以每亩10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当地一家房地产开发商,在预留地上建起了3栋家属楼,其中2栋高层、1栋多层,小区名为“质监佳园”。每套房屋面积在85至160平方米不等。内部职工购买,每平方米3700元,而市场价格在每平米4500—5000元之间。 邢台市质监局一位负责人说,此地确属政府划拨的土地,3栋楼共有230套住房,开发商留了30套,卖给邢台市质检局200套,价格要比市场价便宜不少。 对此,不禁让人提出质疑,质监局的做法是否是以“委托代建、定向开发”的方式,变相集资合作建房。而早在2006年,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出《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严禁党政机关利用职权或其影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对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集资合作建房项目,房地产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新审查,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房改政策的,不得按集资合作建房项目开工建设。 上述法令已经颁布实施八年,难道邢台市质监局不清楚、不明白?还是明知故犯、顶风违纪?本网将继续关注。 |
关键词:邢台,质监局,福利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