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企业职工开始申请因病提前退休
近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廊坊市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工作已全面启动。与以往不同,今年该项工作推行自愿申请、公开报名、严格劳动能力鉴定的办法,即日起开始自愿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6日。 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申请办理2013年度因病提前退休的职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2013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50周岁以上(1963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档案原始记载为准,下同),女年满45周岁以上(1968年12月31日前出生),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以上,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国有、集体企业原固定工或者劳动合同制职工。(二)曾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满10年以上的原固定工或者劳动合同制职工,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后因企业破产、改制失业后,按灵活就业人员政策继续缴费的,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达到以上年龄。 凡符合因病提前退休条件的,即日起至12月6日,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并报名。参加市本级统筹的企业职工,到所在企业报名;在劳动人事代理机构托管档案的人员,到劳动人事代理机构报名。参加县(市、区)统筹的企业职工,到各县(市、区)人社局报名。 2013年度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要进行严格的劳动能力鉴定。按照规定,企业职工病退,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次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须报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最终鉴定。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在进行初次鉴定时,鉴定专家要对每一位申请病退职工进行临床检查和诊断,对特殊情况不能到场进行检查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单位确认后,可安排鉴定专家至现场进行鉴定。初次鉴定结束后,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医疗卫生专家,进行最终劳动能力鉴定。最终鉴定在审阅审核鉴定材料的基础上,进行抽查,由鉴定专家对抽查人员逐个进行临床检查和诊断。抽查人员名单按参加最终鉴定人数的20%随机确定,视情况进一步扩大抽查范围。 为增加病退工作的透明度,职工申报病退前,要在职工所在单位或社区进行公示;最终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结束后,报省人社厅审批前,由市人社局组织对拟办理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主要病历和劳动能力鉴定等情况再次进行公示,为期10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记者 张欢 通讯员 骆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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