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空难案开庭:我国首例空难事故后追究飞行员刑责案例
记者从黑龙江伊春市有关部门获悉:备受关注的河南航空“8·24”重大飞行事故案,28日上午9时在伊春市伊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事故当班机长、被告人齐全军涉嫌重大飞行事故罪被提起公诉。这是我国首例空难事故后追究飞行员刑责的案例,受到国内外高度关注。 2010年8月24日,一架河南航空有限公司E190机型B3130号飞机在黑龙江伊春市林都机场坠毁。事故造成44人遇难,5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亿元。 被告人齐全军作为事故当班机长,未履行《民用航空法》关于机长法定职责的有关规定,违规操纵飞机低于最低运行标准实施进近,在飞机进入辐射雾,未看见机场跑道,没有建立着陆所必需的目视参考的情况下,穿越最低下降高度实施着陆,在撞地前出现无线电高度语音提示,且未看见机场跑道的情况下,仍未采取复飞措施,继续实施着陆,导致飞机撞地,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飞机撞地后,没有组织指挥旅客撤离,没有救助受伤人员,而是擅自撤离飞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1条之相关规定,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记者袁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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