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7%
日前,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1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7%。其中,城市上涨1.5%,农村上涨2.2%;食品价格上涨2.8%,非食品价格上涨1.2%;消费品价格上涨0.7%,服务价格上涨4.8%。“据测算,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为0.1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6个百分点。”市统计局相关人员分析认为。 1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8%,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约0.89个百分点。其中,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1.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8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下降2.9%,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11个百分点;鲜瓜果价格上涨22.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52个百分点;粮食制品价格上涨6.5%,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4个百分点。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同比上涨2.8%。其中,家庭服务及加工维修服务价格上涨22.6%,耐用消费品价格上涨2.6%。 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同比上涨1.4%。其中,中药材上涨5.0%,中成药价格上涨1.8%,医疗保健服务价格上涨0.7%,医疗器具及用品价格上涨0.2%,西药价格上涨0.5%。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同比上涨8.5%。其中,教育服务价格上涨2.6%,文娱费价格下降0.1%,旅游价格上涨33.1%,文娱用耐用消费品及服务价格上涨7.2%。 居住价格同比上涨2.0%。其中,住房租金价格下降1.3%,水、电、燃料价格上涨0.5%,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4.2%。(记者张春娥通讯员陈丽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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