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拆除的是违章建筑 已将补偿款拨付齐某
平山县岗南镇人民政府 关于拆除西柏坡高速温塘出口违章建筑的 情况说明 长城网《民声热线》栏目组: 东朱豪村村民齐某反映岗南镇非法拆除其建筑,我镇非常重视,就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今年7月份,省委、省政府,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对县城建设推进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其中将拆违拆陋工作列为一项重点工作,并下发了《石家庄市2013年县城拆违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用两个月的时间,拆除县城及周边区域和干线道路两侧有碍观瞻的超期临建、简陋简易建筑及违法违章建筑,对9月20日前未能拆除的建筑,由辖区政府负责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县委、县政府为此专门召开会议,对县城至温塘路段违陋建筑拆除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齐某反映的位于东朱豪村西柏坡高速温塘出口北侧的一处简陋房屋,因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属违章建筑,又处于旅游路重点部位,严重影响形象,被确定要拆除,要求岗南镇政府负责按时拆除。 在拆除前我镇了解到,该建筑一直由刘某租用,用于经营狗场。我镇遂与刘某多次协商拆除事宜,达成拆除意见,给予拆除补偿费5万元,10月25日我镇对该建筑实施拆除(补偿款当时未付)。在拆除后,东朱豪村村民齐某反映此处土地是他转包给刘某的,应将补偿费给他。后来,二人因补偿款归属问题产生分歧,我镇也一直在协调解决。 12月2日,我镇与东朱豪村委会、齐某及刘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我镇与东朱豪村委会签订协议,将补偿款6万元拨付村委会,村委会已将补偿款拨付给齐某。此补偿款仅为拆除违陋建筑费用,其承包土地的权属关系不变。 平山县岗南镇人民政府(公章) 2013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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