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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新闻发布会实录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王笛 2022-08-05 18: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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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王笛)8月5日,记者从廊坊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廊坊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182万辆。登记上牌保障资金到位1230万元,目前已完成预制号牌131万面,全市共设置登记上牌网点711个。截至目前,全市共计上牌97.6万面,其中正式牌50.5万面、临牌46.9万面、营运牌2120面,已完成预估任务的53.6%。以下是新闻发布会实录: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贺娟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今年5月1日,我市全面开启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市公安交管部门登记上牌及头盔佩戴管理工作稳步有序开展。本场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介绍我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进展情况,发布下一步管控目标举措,并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嘉宾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范友战同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张志旺同志。参加今天发布会的还有来自中、省、市主要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

  首先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范友战同志就我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总体情况进行发布。

  发布人:廊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范友战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公安机关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持续增加,成为部分市民主要出行交通工具,同时衍生出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频发、交通管理难度增加等新的交通形势与特点。

  全面贯彻《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开展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关系到全市群众的出行安全。“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市公安局党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依托政府提前谋划,围绕群众痛点难点,不给群众增加负担,确保登记上牌有序、快捷、便民。市交警支队提前筹备,坚决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目标,扎实有序开展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于5月1日起在全市正式启动登记上牌工作。

  一是加强统筹,全面保障时序进度。

  市公安局成立工作专班,压紧压实各项责任,指导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各项工作。交警支队会同银行、邮政、保险等社会机构,发挥各自职能作用,集中优势资源靠前服务,着眼群众“急难愁盼”,按照“全面覆盖、就近办理”原则,在各警务室、邮政业务点、银行、保险机构、电动自行车销售店等场所广泛设立登记服务站点。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置登记上牌网点711个,完成登记上牌97.6万辆次。

  二是规范办理,严格公正提质提效。

  交警支队掀起《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学习热潮,广泛开展“学法、懂法、规范执法”系列培训,集中训、分层训、网上训、竞赛训。

  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对社会业务操作人员全方位培训,对各业务网点常规开展数据核查、明察暗访、回访调查、监督考核等管理工作;对资料提交、登记流程、工作秩序等进行核查评估,确保严格完成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需求。

  三是优化服务,回应关切便民利民。

  一体化推进“网上办、掌上办”。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端自行提交申请资料,通过邮政公司邮寄号牌、上门核验,实现在线申请、快速办结。

  不断完善“上门办、流动办”。对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的企业单位和团体,提前预约登记、上门集中办理。推行流动服务,利用流动网点在人流、车流量大的街区、商场开展登记上牌。

  创新开展“延时办、错时办”。推出工作日“延时、错时、加时”和节假日“轮休、调休、无休”服务模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四是守正创新,全媒融合宣传引导。

  开辟网上网下两个阵地,全方位宣传登记上牌、骑车带盔,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有效利用交通路口、登记上牌服务点进行线下宣传,加大对未上牌电动自行车路面管控劝导力度。按照“全程、全息、全员、全效”原则,做好上牌带盔新闻生产“中央厨房”,对政策解读、宣传提示等内容一次性采集,分发至各媒体平台,“短”“快”“可视”“高频”发布,矩阵联合,精准投送,切实把握“时、度、效”,着力提升宣传送达率、群众知晓率,全面提高车辆上牌率和头盔佩戴率。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廊坊交警支队将持续加大电动自行车管理力度,紧盯群众“急难愁盼”开展登记上牌服务,持续深入开展“一盔一带”管控工作,助力提升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整体水平。

  我就通报这些,谢谢!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贺娟

  感谢范政委。下面继续请范政委介绍我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发布人:廊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范友战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创造安全顺畅交通环境,廊坊交警支队坚决落实省市两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紧扣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创新机制大胆突破,从出台文件到争取经费,从协调沟通到网点设置,顺利实现自5月1日开始在全市启动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一体化推进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和骑乘人员佩戴头盔管理工作。

  一是稳步推进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各项任务。

  根据测算,全市及各县(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182万辆。登记上牌保障资金到位1230万元,目前已完成预制号牌131万面,全市共设置登记上牌网点711个,截至目前,全市共计上牌97.6万面,其中正式牌50.5万面,临牌46.9万面,营运牌2120面,已完成预估任务的53.6%。

  近期,支队车管所对全市部分县(市)的主要路口进行了实地抽查,上牌率、头盔佩戴率稳步提升。支队、各大队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微信等媒介,采取视频、图片、问答等形式进行宣传报道,印制各类宣传单100余万份,发放明白卡数10万张。在登记上牌工作中,各地利用下班及节假日时间深入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的社区、医院、商超、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提供“上门办、快捷办”服务,同时工作人员通过包村包街、路口宣传与检查相结合、将登记服务网点“搬到”路面,依托早晚高峰岗勤管理,紧盯重点时段路段,在市区主要路口设立了多个临时上牌网点,随到随上,为登记上牌工作提速。

  二是全力开展骑乘人员佩戴头盔劝导工作。

  为深入贯彻实施《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持续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廊坊交警支队加强建章立制,于2022年4月22日制定印发《关于全市开展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6月17日制定印发《廊坊市电动自行车突出违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持续不断对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管理进行专项部署。

  目前,交警支队在市区范围共设置52个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劝导岗点,分别成立了专项整治小分队,对通过路口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人员进行拦停,对首次发现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人员予以警告,责令驾乘人员改正,警告形式充分利用“五选一”学习教育模式,引领人员到路口岗区集中学习点开展劝导教育。同时各大队还重点关注了快递、外卖车辆的集散地,以中队为单位对辖区快递、外卖交通违法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执法管理,通过强化行业管理,带动市民头盔佩戴率的提升。支队同时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加大骑乘人员佩戴头盔的宣传力度,线下主要组织各大队制作“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学习点”提示牌或宣传横幅,放置音箱或配发小喇叭,早晚高峰时段循环播放“车要上牌、人要佩戴安全头盔”等相关宣传内容,同时深入社区、农村、企业、校园幼儿园等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线上充分利用廊坊交警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和抖音等平台,发布宣传“骑乘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等一盔一带专题内容,透过事故案例、违法处罚等各类信息,在全市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自7月7日开始,全省“电动自行车违法处罚APP”已经启用,目前已开放了警示告知权限。经统计,7月7日至今全市共开具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警示告知书2017张。市三区范围日均批评教育1200余人。

  下一步,廊坊交警将继续攻坚各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出台一系列有效措施。在早晚高峰期间将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登记上牌提示,发放印有上牌网点分布表的宣传单、法律告知单、明白卡,对没有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的驾驶人予以劝导,依托岗勤临时上牌网点,现场办理登记上牌。提前录制上牌流程音、视频,现场播放,引导群众快速注册办理,避免排队等候。同时,路面执勤交警将会继续加大对未佩戴头盔驾驶人的劝导力度,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养成良好习惯。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贺娟

  感谢范政委,下面进入媒体记者提问环节,请需要提问的记者朋友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媒体。

  记者提问:廊坊市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正在稳步有序开展之中,群众普遍关心这次集中上牌的时间有多久,上牌时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能否解答?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贺娟

  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张志旺同志回答。

  廊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张志旺:感谢这位媒体记者对此项工作的关心。根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自2022年5月1日开始,到2022年10月31日结束,此期间为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时间。自2022年11月1日起,停止办理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即停止办理临时号牌发放业务。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者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2025年5月1日起,使用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得上道路行驶。

  申请正式牌登记审核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电动自行车合格证》;2.来历凭证等;3.所有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代理的还应审查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书;4.在集中上牌期间,《电动车自行车合格证》、来历凭证丢失的,容缺办理,审查《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即可办理。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贺娟

  感谢张所长,下面请继续提问。

  记者提问:我们注意到目前路面上电动车种类比较多,其中一类叫做电轻摩,能否解答一下什么是电轻摩?电轻摩为什么不能上牌?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贺娟

  继续请张所长回答这个问题。

  廊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张志旺:非常感谢您的提问。群众口中说的“电轻摩”指的是车辆类型中的电动轻便二轮摩托车,该车辆属于机动车范畴,2021年1月1日起,工信部发布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GB24155-2020)实施:1.电动轻便摩托车是指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小于4kW,符合GB24155标准的机动车。2.电动摩托车是指最高设计时速大于50km/h,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大于4kW,符合GB24155标准的机动车。这次各网点所登记注册的牌照为非机动车牌照,所以属于机动车范畴内的“电轻摩”需要提供相关手续到交管部门注册登记机动车号牌,不能注册非机动车号牌。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贺娟

  感谢张所长,下面请继续提问。

  记者提问:请问哪些电动自行车可以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如何申请上牌?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贺娟

  继续请张所长回答这个问题。

  廊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张志旺:谢谢您的提问,下面由我来介绍。本次集中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符合新、旧国家标准的,核发绿色正式号牌;快递、外卖、互联网经营单位营运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核发黄色正式号牌;对在用的不符合新、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核发白色临时号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范围的电动摩托车(含电动轻便摩托车)不予登记上牌,须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驾驶人应具备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

  为方便群众,我们推出了网上申请和现场办理两种上牌方式供市民自由选择。

  网上申请: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自行通过微信公众号“河北交警微发布”进入系统,线上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按要求自行采集相关信息上传,进行预登记。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自行选择办理时间和登记服务网点,现场交验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登记受理人现场核验电动自行车及相关证明凭证,对与系统留存照片一致,且无其他不予办理情形的,通过登记系统确认,顺序确定号牌号码,当场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线上办理时也可选择邮寄号牌办理登记,邮政服务网点业务受理人员将对应号牌进行打包寄递。邮政投递人员到达投递地址后现场核验电动自行车及证明凭证,对与系统留存照片一致,且无其他不予办理情形的,根据寄达信息将号牌投交给用户并完成安装服务。

  现场办理:车主携带身份证、合格证、购车发票(或承诺书)、电动自行车到现场登记上牌网点,工作人员现场核验车辆、相关凭证并通过手机端APP采集信息,注册登记生成号牌,现场发放并安装号牌。对无法提供自行车购车凭证或者其他来历证明、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实行容缺办理制度,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现场签署《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之后按照程序办理。

  两种方式的操作过程均不超过6分钟。在此,我们也鼓励广大车主优先选择通过“河北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的登记上牌界面,按照操作提示进行预约登记,减少现场资料审核录入、排队等候时间,有效避免人员及车辆聚集。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贺娟

  感谢张所长,下面请继续提问。

  记者提问:自5月1日《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大街小巷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上牌率逐步上升,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也逐步增强了戴头盔的意识,请问公安交警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来继续提升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头盔佩戴率呢?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贺娟

  这个问题请范政委回答。

  廊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范友战:感谢这位记者朋友,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有的群众认为骑行摩托车等机动车应该佩戴头盔,其实骑乘非机动车也应该佩戴头盔,尤其是夏天,安全头盔就是生命头盔。

  交警支队接连制定了多份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方案,持续不断地对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管理进行专项部署。

  一是在市区内所有创城主要交通路口设置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劝导岗点,对通过路口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人员进行警示教育。

  二是在实际工作中,警示告知将采取观看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做交通安全志愿者、编发宣传佩戴头盔朋友圈等多种方式开展教育,随着全省“电动自行车违法处罚”APP工作部署情况,后期将对违反管理条例者处以罚款。

  三是市区主要岗点将放置音响设备,高峰时段循环播放“车要上牌、人要佩戴安全头盔”相关宣传内容,在全市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是交警部门将广泛开展“进校园”活动,依托“小手拉大手”和交通安全课堂,通过学生影响、带动家长骑乘电动车要佩戴戴安全头盔、不乘坐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小手拉大手带动父母遵守交通法规。

  五是交警部门将要到社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沿街店铺等人员密集区域发放“一盔一带”相关宣传单,提倡居民骑乘电动自行车应佩戴安全头盔。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贺娟

  感谢范政委。

  由于时间关系,回答记者提问环节就到这里。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

关键词:廊坊,电动自行车

责任编辑:王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