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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主城区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祝雪娟 2020-03-30 2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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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廊坊讯(记者 祝雪娟)近日,廊坊市广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安次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廊坊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发布《关于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基于当前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形势,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以下是通告原文:

广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调整管控措施。各村街、小区检查点保持值班值守;辖区居民测温正常,持出入证(个人健康码)正常出入;辖区居民凭身份证和出入证(个人健康码)在全区范围内通行;国内低风险地区进入我区人员,提供绿色健康码或健康证明,与辖区居民同政策执行;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进入我区人员,必须主动登记,并按规定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二、全面加快复工复产。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不再对企业(建筑工地)复工复产设置条件;各相关部门实行精准帮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方便企业复工复产;企业员工往返居住地和企业之间,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确保企业员工往返居住地和企业之间通行无阻。

  三、全面恢复公共服务。公园、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及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室内公共空间恢复开放;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及商场、超市等各类商业门店全面恢复营业;餐饮经营单位开放堂食和包间服务;宾馆履行告知承诺制即可复业,恢复全天候对外营业;继续停止婚宴、庆典、培训、聚集娱乐、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销会等大型公共活动和群众聚集性活动。

  四、全面保障医疗服务。保障群众日常医疗服务,全面恢复预防接种服务,全面恢复住院、手术、检验检查等医疗服务;加强门诊预检分诊和发热筛查门诊管理,坚持科学合理开展院内感染防控。

  五、全面恢复政务服务。全面恢复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行,各类政务服务等公共服务窗口全面开放,恢复正常业务办理和便民服务;倡导预约办理,强化提前告知,实行错峰服务,做好办事服务大厅群众疏导、分流、限流,避免人员聚集;落实工作人员和办事人员体温检测、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六、全面做好个人防护。倡导自我防护,加强居家及办公场所通风换气并保持整洁卫生,按照国务院印发的《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要求,合理佩戴口罩,主动配合疫情防控人员做好防疫工作,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通告未尽事项,仍按照广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执行,或以单项防控政策为准。

  广阳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3月28日

安次区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基于当前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形势和我区始终无确诊及疑似病例的实际,经研究,决定在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基础上,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特通告如下:

  一、所有村街、社区一律取消封口、封路,拆除“硬隔离”设施。人员持“健康通行绿码”或“出入证”正常出入,不再登记信息。

  二、各类企业、商务楼宇,各类商超、餐饮、宾馆、集贸市场、沿街商铺等经营场所,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恢复到疫情前的正常管理秩序,按要求做好通风换气、清洗消毒,合理控制人员密度。

  三、全力防范境外疫情输入,扎实做好入境人员信息摸排、集中隔离观察等各项工作,确保实现入境人员全链条、无死角“闭环管理”。

  四、倡导广大市民加强个人防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按照国务院印发的《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要求,合理佩戴口罩。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通告中未涉及的其他事项,仍按照安次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执行,或以单项防控要求为准。

安次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廊坊开发区关于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为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快企业复工复产

  1.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各企业(含建筑工地)在承诺并认真落实相应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实际复工复产。各相关部门不审批不备案,并强化政策落实,提供良好服务,全力推动各类企业复工复产。

  2.廊坊开发区居民前往其他地区务工、出差等,确需提供居住地健康证明的,由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本人所属企事业单位负责开具。

  二、有序恢复公共服务

  3.各类公园、文化中心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恢复开放,暂不进行有组织的健身、娱乐等聚集性活动。

  4.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各类商业门店全面恢复营业,严格落实场所消毒等措施,控制疏导人流,避免人员聚集。

  5.餐饮经营单位(门店),在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和规范下,可有序开放堂食服务,但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实际用餐人员数量不超过座位数的50%,采取分餐制并提供公筷公勺。每桌每批次顾客用餐时间最长不超过45分钟,间隔不低于10分钟,消毒后再安排下一批次。就餐顾客同向间隔或相向错位就坐,最短距离不少于1米。

  6.宾馆可以复业。已与公安部门联网的单位,登记管理人员必须对照公安机关推送的高风险地区名单,实行“四实登记”(实名、实情、实数、实时)标准,准确录入、及时上传。严禁接待会议、培训、聚会等聚集性活动;未与公安部门联网的小旅馆、日租房、公寓等严禁复业。

  7.网吧、KTV、游戏厅、棋牌室、酒吧、影剧院等文化娱乐场所,图书馆、文博馆、影剧院、健身房、游泳馆、球馆、公共浴室等人员聚集性公共场所及旅行社等,暂缓开放或营业。

  8.继续暂缓举办群体性聚餐、宴席、扎堆聚会、聚集娱乐、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览会、展销会和人才招聘会等大型公共活动和群众聚集性活动。

  9.恢复营业的公共服务场所要严格遵守各项防控措施,规范管理。各职能监管部门和属地村街、社区要强化督导、推动落实。

  三、全面恢复政务服务

  10.政务服务、电力通讯、银行保险等便民服务窗口单位,在采取网上办、预约办和控制疏导人流等基础上,有序正常运行。同时,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四、严格个人健康管理

  11.广大人民群众要加强自我防护,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自觉保持与他人距离,不组织、不参加任何聚集活动。

  12.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后,第一时间到廊坊开发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随意走动流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向所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报告。如隐瞒病情,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通告中未涉及的其他事项,仍按照廊坊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执行,或以单项防控要求为准。 

  廊坊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关键词:廊坊市,主城区,恢复生产

责任编辑:孙泽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