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境外疫情输入风险防控的通告
廊坊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境外疫情输入风险防控的通告 为有效应对和防范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输入风险,切实保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和境外来廊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境外来廊外籍人士和境外归国人员(以下简称境外来廊人员),入境前,由其亲属、所在单位(学校)或接待方负责向所在县(市、区)防控办和辖区派出所提供其本人基本信息、始发地国家(地区)、入境时间、航班信息、到廊后详细目的地和到达前14天内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 二、所有境外来廊人员,要自觉接受所在地相关疫情防控管理,其亲属、所在单位(学校)或接待方须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对境外来廊人员故意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或不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导致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四、鼓励社会各界对不明境外来廊人员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45。对提供重要线索并查证属实的,在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保密的基础上予以奖励。 五、外籍人士在廊合法停留、居留期间,遭受不法侵害、遇有困难问题、需办理相关证件的,所在地政府和相关部门须依法及时处置,并积极提供热情服务。 特此通告。 廊坊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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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泽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