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岁以下儿童禁服尼美舒利颗粒
本报记者苗月平 市民来电 9月15日,网友“绿萝”通过QQ联系本报称,最近在她的微信朋友圈,一则关于儿童服用尼美舒利颗粒退热致死的消息被朋友们疯转,让许多有小朋友的家长担心。“绿萝”将该消息转发给记者。 该信息称:“请大家注意市中医院王晓燕主任真心的呼吁:有小宝贝的朋友,小 孩发热不要用尼美舒利颗粒退热治疗,我工作以来已有5例发生瑞氏综合征,4人抢救无效死亡……此药已禁止十二岁以下的儿童使用,也不要到药店或私人诊所随意用药。” “绿萝”希望本报帮她咨询相关部门,这则消息是真的吗? 记者帮问 记者联系了市中医医院。医务科的一位医生告诉记者,该院的全称是“廊坊市中医医院”,不是“廊坊市中医院”,而且该院也没有叫“王晓燕”的主任医生。 记者在网上发现,关于儿童服用尼美舒利颗粒致死的传闻由来已久。前段时间,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央视新闻”就将儿童服用尼美舒利颗粒致死的传闻归入“朋友圈出现的9大谣言”。而早在2011年5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就发布了一个《关于加强尼美舒利口服制剂使用管理》的通知,里面提到“禁止用于12岁以下的儿童”。 记者又致电了市博爱儿童医院。业务院长赵巧玲表示,该条微信中,“尼美舒利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说法是真的,但“死亡4例”的讲法是假的。“不要到药店或私人诊所随意用药”也是对的,因为尼美舒利有可能对12岁以下儿童的肝脏、肾脏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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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微信,谣言,儿童,药品安全 |
责任编辑:张世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