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位业主拒交物业费法官调解打折收取
廊坊开发区某小区22位业主因不满意物业公司的服务,拒绝向小区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和电费,该物业公司遂将上述22位业主诉至开发区法院。日前,开发区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案件。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在案件调解过程中,利用下班时间到小区走访业主,了解每个业主对于物业公司不满的原因所在。在了解清楚具体原因后,法官对双方进行调解,约谈双方当事人,并向双方讲解物业方面的法律知识,请物业公司为业主认真讲解他们的服务范围、服务质量要求等问题,并且说明出现问题后的解决途径与措施,同时让业主指出物业公司工作的不足之处。经过多轮调解,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分歧逐渐缩小,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物业公司承诺整改自己服务中的问题,并答应对业主所欠物业费予以打折收取,业主则在全额缴纳电费、垃圾处理费的同时,及时交纳了折后的物业费。 |
关键词:物业,调解 |
责任编辑:张世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