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平稳过渡
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三河市安置工作一直以落实政策为主线,以宣传政策、搞好服务为抓手,顺利推进,确保安置工作改革平稳过渡。 严格按照政策落实各项待遇。对于2011年之前入伍,之后退役并选择自主就业的城镇士官,如本人自愿也可按照入伍时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规定执行;对于2011年之后入伍并退役的士兵一律按照新政策执行。 继续提高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2014年,三河市城镇退役士官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费标准调整为一期士官每人93720元、二期士官每人94720元。今年,该市共接收符合自谋职业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18人,全部选择自谋职业,发放2013年冬季城镇士官自谋职业经济补助金140.996万元。同时,为每名城镇士官发放6个月的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3000元,发放生活补助费5.4万元。目前,已全部发放到退役士兵个人账户。 严格按照新政策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根据河北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三河市地方经济补助发放标准为义务兵27016元,一期士官35121元,二期士官43226元,三期士官54032元,四期士官64839元。2014年度,该市发放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523.4769万元,目前,已全部发放到退役士兵个人账户。 几年来,该市通过严格落实政策,公正透明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有效推进了安置工作开展,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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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世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