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中医研究院机构涉黄 回应称系国家批准专利
3月21日,华奥中心嘉慧苑1809室挂着“北京康中乐中医临床研究院”的牌子。 网站上院长简介,称其为“中国性科学领域发明创始人”,网页滚动显示的是各种性感图片。 房间内,自称是护士的女子正在介绍治疗项目和收费情况。 北京康中乐中医临床研究院内的各种保健设备。技师称都有专利证书。 门口挂着“中医临床研究院”的牌子,大厅内穿着白大褂“医生”坐诊,墙上贴着扩印的专利证书图片,一家名为“北京康中乐中医临床研究院”的机构,在东三环和西三环的高档写字楼和公寓内,设有两个分院。 近日,新京报接到读者举报,北京康中乐中医临床研究院打着看病治疗的幌子,从事色情服务,通过群发短信和网上广告公开揽客,并招收学员。 中医临床研究院内从事的究竟是什么服务?新京报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合法保健,可男女单人或双人按摩,适合请客。” 3月17日,李先生手机收到的一条短信。 他按照短信里的电话打过去,对方称是北京康中乐中医临床研究院,专门从事生殖系统保健,“我们24小时营业,保证让您得到意想不到的享受”。 中医临床研究院里,还有“意想不到的享受”? 一段时间以来下体不舒服的李先生,决定去看看。 女技师的“专利手法” 海淀区紫竹桥华奥中心嘉慧苑公寓,一套数百平米的跃层门口,挂着北京康中乐中医临床研究院的牌子。 李先生说,两名身着白大褂的女技师将他带到二层一个带有浴室的房间,“进屋就让我脱光衣服。” 一名女技师带着赤身裸体的李先生进入浴室并帮他洗澡。出来后,技师让李先生趴在一张床上,两人开始给他按摩后背和臀部。 “抹油按摩,就跟SPA一样。”李先生说,刚开始除了裸体接触外,并没有什么特别,但接下来,就有些让他心慌,因为两位女技师轮番接触他的隐私部位。 技师告诉他,这是研究院的专利手法,是经过审批的,对身心大有好处。在“按摩”中,女技师不断言语引诱,称如果有几百元奖励,还可更进一步。 整个过程中,对方根本没问他有何症状。在花费了1600元“放松”后,李先生认定这就是色情服务。 西三环紧邻香格里拉的华奥中心嘉慧苑,东三环紧邻国贸大厦的旺座中心,是北京康中乐中医临床研究院海淀分院和朝阳分院所在地。 记者在探访时,两家分院的技师介绍了服务项目,均与李先生所述相同。 记者指出这和色情服务没什么区别时,一名女技师说:“我们这是专利手法,没人来查!” 自称为国家批准的专利按摩 李先生收到的短信里,还有这家中医临床研究院的网址。 “本院致力于生殖系统保健,降低了离婚率、和睦了家庭、稳定了社会,促进了经济及科学发展。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本院,可以男女单人或双人按摩生殖系统。”北京康中乐中医临床研究院在网站如此宣传。 “专利”是这个网站上提及最多的内容。北京康中乐中医临床研究院院长耿福增被网站称为“中国性科学领域发明创始人”,网站还列出了他的二十几项专利发明,并称“基于多项发明专利技术办理了康中乐泌尿生殖保健临床技术服务经营执照”。 记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查询系统”查询,耿福增的确有多个专利发明,都是男女生殖系统保健仪器或用品等,但并无按摩手法技术类专利。 在北京康中乐中医临床研究院网站上,“木桶浴系列”、“冷热冰火系列”、“全套套餐系列”等也都被称为国家知识产权专利技术,宣称“由异性医学职业工作者为患者做泌尿生殖保健效果最佳”。 对此,北京思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传巍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都属于假冒专利的行为。“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研究院”曾被认定容留卖淫 这家研究院所称专利服务到底涉不涉嫌色情服务呢?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工作人员听完记者介绍后认为,北京康中乐中医临床研究院所从事的按摩服务,“完全跟中医没什么关系,更像是打着中医的幌子,暗地里提供色情服务。” “实在是荒唐。”中日友好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的男科专家都认为“北京康中乐中医临床研究院的异性按摩”根本不是什么治疗,更谈不上医学,“基本上跟色情服务差不多。” 北京思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传巍称,提供手淫服务究竟属不属于卖淫,曾引发过一些探讨。2001年,公安部批复认为,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行为,都属于卖淫嫖娼行为。 记者调查发现,2000年,耿福增曾因传播淫秽物品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007年,耿福增因容留卖淫被行政拘留。2009年,耿福增又因容留卖淫被劳教。 北京高院网上一份判决书显示,2009年,耿福增承租的公寓楼内,容留多人以“生殖系统保健”为名进行卖淫活动,被处以劳动教养一年。耿福增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耿福增通过开办北京康中乐中医临床研究院的方式,以实用专利产品的合法外衣,掩盖其容留卖淫女通过手淫的方式卖淫的非法目的,其行为属容留卖淫嫖娼,驳回耿福增的上诉请求。” 一审宣判后,耿福增提起上诉,他认为“北京康中乐中医临床研究院有合法执照,并享实用新型专利;并未容留卖淫,仅仅是招聘大夫、护士、保健为患者做泌尿生殖保健服务,属于专利技术服务;北京康中乐中医临床研究院向患者收取的费用是生殖系统保健费,而非个人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 2010年,北京一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有法律人士表示,该研究院现在的活动与之前的没区别,按相关法规,仍可认定为容留卖淫。 “重操就业”凸显监管空白 为何被查处后,这家“研究院”仍在以相同的形式继续经营?有律师表示,这可能与多头管理、各部门“各管各的”有关。 工商资料显示,耿福增在北京经营过多家机构。 北京康中乐中医临床研究院,投资3万元成立,经营项目为:泌尿生殖保健医学研究,技术开发、转让、推广、服务。耿福增是投资人和负责人,下设海淀分院和朝阳分院。 记者调查发现,虽然注册的经营项目中并无“治疗”等,但北京康中乐中医临床研究院人员介绍项目会说“治疗阳痿早泄、性冷淡”等。 3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工商局人员称,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就是超范围经营,“消费者可以举报。” 海淀区卫生局医政科工作人员表示,譬如“中医临床研究院”这类机构,并非医疗机构,不属于卫生局的管辖范围。但如果这类机构,打着治疗某方面疾病旗号,进行医疗活动并收取费用,“那就构成了非法行医,可向卫生局举报。” 律师王传巍表示,针对从事按摩服务这类特殊行业,主管的部门比较多,工商、公安等部门都有所涉及,都应该进行监管。 王传巍认为,北京康中乐中医临床研究院的经营行为,明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等执法部门应当进行查处。 “之前,法院判决其行为属于容留卖淫嫖娼,并对其劳动教养一年的时候,公安机关当时其实应该向工商部门提交一份建议,撤销其工商营业执照,这样一来,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否则,在劳教结束之后,依靠着没有吊销的工商执照,他依然会继续从事类似涉黄的商业活动,就像现在一样。”王传巍说。 -对话 “我有专利技术我就是合法的” 对话人物:北京康中乐中医临床研究院负责人耿福增 “还有人给我们写表扬信” 新京报:你申请了不少生殖系统保健的专利,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耿福增:最早的专利,可能要追溯到30年以前了。至于专利的设计和构思,主要是靠灵感、靠智慧。在性产业这一块儿干,也是要靠灵气,没灵气干不起来,琢磨久了,也就会了。 新京报:但在2000年,你卖性用品被判处传播淫秽物品罪。 耿福增: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当时那个年代,工商部门也不清楚我这个行业,我的包装盒是用来包装我的性用品专利产品的,而且这个包装盒也是有专利的,属于外观设计专利。我卖性用品,总不至于画个帽子、画个衣服在包装盒上吧,那肯定要用一些相符的图片吧。 新京报:北京康中乐中医临床研究院什么时候成立的? 耿福增:2007年成立的。这些年我们为不少男性患者,改善了性功能障碍的问题,解决了他们的困扰。还有人给我们写表扬信,送锦旗。 “专利证书上又没写手淫” 新京报:你们的生殖系统按摩跟色情场所的“打飞机”有什么区别? 耿福增:没有合法手续,他就是非法的。有合法手续,他就是合法的。这么说吧,用南方的话说,叫做“推油”,用北方的话说,叫“打飞机”,法律上的认定是提供手淫,属于卖淫嫖娼行为,这我知道。但在我这里,这些只是一种专利技术、专利手法。 新京报:在你这里就合法? 耿福增:第一,我这儿有专利证书,写的是专利技术、专利手法啊,没有写手淫啊。专利证书上又没有写手淫。所以我这儿不是手淫,只是专利技术。第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社会利益的发明成果,不授予专利权。既然授予了我专利证书,所以当然证明我这是合法的。 “专利设备说明书上写着手法” 新京报:你的专利是仪器设备,并不是按摩手法。 耿福增:你用专利设备,不得看说明书吗,说明书上不写着手法了吗,这都是连在一起的。而且国家应该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应该支持我们。 新京报:但你经营中医临床研究院,为何被以容留卖淫劳教? 耿福增:他们再怎么定,那他们也定错了。其实我觉得,卖淫嫖娼说的手淫,应该是指非泌尿生殖保健医学工作者,没有技术程序的玩弄生殖器的活动,所以我们这儿,我觉得不能算,我们这儿都是泌尿生殖保健医学工作者。 新京报:你学过中医吗? 耿福增:我这不是说学过,我是首创,靠的是灵感。我做什么都成功,没有失败的。 |
关键词:中医,研究,涉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