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渐成“扰民舞” 立法能否解开“死结”
“堵”“疏”结合考验公共空间管理 漫画来源:《人民日报》 广州市人大拟立法,为公园广场舞划出禁区,既是对相关法规的进一步配套性细化,也为管理广场舞扰民现象提供了法律依据,是个进步。 不过,即便是立法了,也面临着如何管理公共空间的追问: 其一,目前最大问题并不是有没有法律规定,而是有了之后能否真正得到执行。以公园立法禁止广场舞扰民为例,多数参与者都是中老年人,面对他们的健身需求,执法者真能禁得住吗? 其二,罚款禁止公园噪音扰民只是“堵”,但如何提供一个既不扰民、又能让老人健身休闲的公共场所,恐怕还需要在“疏”上多想想办法。增加全民健身的投入,提供免费的室内运动场所,需要政府多思量。 其三,公园广场舞扰民有法可依了,可是小区楼下、居民楼附近广场的“扰民舞”又该如何管理呢?严格说来,居民区楼下以及附近广场的“扰民舞”更甚,由此带来的冲突也更多。前不久,汉口中央嘉园小区广场上,楼上住户不堪噪音长期干扰,泼粪泄愤;北京昌平一小区,56岁的施某嫌邻居跳广场舞放音响过大影响了自己休息,数次交涉未果后,拿出猎枪朝天鸣枪,并放出3只藏獒冲散跳舞人群。这些事例都给有关部门提了个醒,公园广场舞扰民要管,居民区楼下、公共广场的“扰民舞”更要管。这对如何管理好公共空间也是一个考验。(广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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