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法院为30人追回248万保险费
长城网廊坊11月7日电(孙泽恒 任晓燕)11月6日,王某等10人来到文安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公正廉政为民解忧”的红色锦旗送到该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王月民和案件主办人田海霞手中,感谢她们通过公正审判为30名原告追回了248.4万元保险费。 2012年8月,张某等30人将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诉至文安法院,诉请法院撤销原告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返还保险费256万元。民事审判三庭接案后,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合议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对案件的基本事实进行了认定。一致认为:被告已构成根本违约,无法履行合同核心义务,致使投保人的合同根本目的无法实现,所以应当解除合同,返还原告保险费248万元。 今年6月,文安法院对该案做出判决:解除保险合同,被告返还30名原告保险费248.4万元。被告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不服判决,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认为,文安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故于今年9月20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在收到二审判决书后,服判息诉,于履行期内主动履行了248.4万元保险费返还义务,文安法院第一时间将款项移交给了30名原告,至此,一起经一审、二审,长达一年零两个月的诉讼最终圆满结束。 赠送锦旗。李燕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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