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年底前淘汰4万辆“黄标车”
高污染“黄标车”淘汰工作是城区大气污染治理百日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市交管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周密组织,采取多项措施强力推进,确保完成今年淘汰4万辆的目标任务。 强化服务告知。按照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相关文件要求,对已达淘汰标准的高污染“黄标车”进行机动车档案强制注销,利用短信平台发送短信通知车主按规定办理“黄标车”淘汰,并在“网上车管所”和报纸上进行公告,引导车主积极配合。 加强科技管控手段。开发计算机软件,在车主办理车辆业务时自动检索其名下“黄标车”淘汰情况,对未按要求淘汰的予以提示,并限制其办理车辆业务;将“黄标车”台账下发至各县市交警大队和直属大队,进行排查清理,同时加大路面查控力度,发现高污染“黄标车”立即查扣。 协调有关部门。协调我市三家具备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主动联系“黄标车”车主,宣传机动车回收政策,提供主动式服务;沟通商务、财政部门,修改“黄标车”淘汰补贴政策,加大补贴力度、提高补贴标准,利用经济杠杆刺激车主主动淘汰“黄标车”;加强与环保部门沟通,制定切实可行的新注册和转入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将机动车注册、年检信息及时传递给环保部门,为其发标提供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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