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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廊坊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实录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王笛 2021-11-09 09: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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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王笛

  长城网讯(记者 王笛)11月4日上午,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2021年廊坊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对今年廊坊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发布。以下是发布会实录: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二级主任科员贺娟

  各位记者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而且消费者权益以立法的形式得到全面确认。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和消保委各级组织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扎实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廊坊市场健康发展。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介绍廊坊市2021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并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马晓林同志;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负责人李炳军同志、综合指挥中心主任朱宏伟同志。参加今天发布会的还有来自中、省、市主要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

  首先请马晓林局长就2021年廊坊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工作情况进行发布。

  发布人: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马晓林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能有机会向大家介绍市市场监管局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我代表市市场监管局向出席本次新闻发布会的各位记者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衷心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廊坊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关心关注与支持。

  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和消保委各级组织,认真贯彻省市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化解消费纠纷、提振消费信心、守护消费安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下面我从四个方面介绍我市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一是围绕放心创建,提振消费信心。全市紧紧围绕“放心消费创建”这一主题积极组织150家大型商场、超市、建材等线下实体店开展“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组织市内400家大型商场、超市、餐饮、建材等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审核认定280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评选出了明珠集团等省级示范单位110家,广泛倡导企业积极履行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提升消费教育水平,共建友好和谐、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推动消费升级,提升消费质量,提振消费信心;

  二是围绕民生关切,守护消费安全。针对疫情突发造成的市场乱象,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加强舆情和投诉举报监测分析,在不同的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品种开展系列整治行动,营造舆论声势,对经营者保持高压态势,净化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保证消费者权益。秉承“我为群众办实事”,开展“放心芝麻油、酿造酱油”专项整治行动,对6家获证芝麻油、4家获证酱油生产企业实施全面排查,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香油精”行为、严厉打击虚假标注行为。检查发现问题隐患22处,已全部整改完成。完成全市519603户市场主体的排查监管,其中检查农贸市场 4720家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76余家次,督促指导农(集)贸市场、商超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毒杀菌,覆盖率达到100%。特别是重点对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蛋、奶、蔬菜等必需品开展监测检查,充分发挥打击侵权假冒统筹协调职能,组织各成员单位针对监管中的重点、难点、风险点,有的放矢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聚焦党委政府关心、社会舆论关注、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产品和行业,以农村和电商平台为重点领域,围绕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点环节部署开展了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建材和日用消费品等重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农资产品专项执法行动等一系列打击侵权假冒专项执法行动。年初至今,全市共查办商标侵权类案件101件,罚没246.09万元,共没收商标侵权白酒2101瓶、服装530件、休闲鞋272双、女士箱包17个、电池6292节、捷安特自行车10辆、欧禾料理机1664台、灯具270箱、玻璃板2000块、茶具礼盒7套、全站仪1台、汽车配件3536件、干粉灭火器7个、机油164桶、“云南白药”牙膏16600支、“枪手”杀虫剂1200瓶、书籍274本。共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案件589件,罚没款1144.17万元,查扣违法食品7.43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6件。共查办工业产品质量案件107件,罚没165.84万元,没收劣质钢筋12吨、电线电缆500米、日丰地暖管900米、PP-R水管70根、集水器13个、柴油2733升、不合格家具96件、绞肉机103台、灭火器7个、消防应急灯具2个、安全带3条、安全帽10个、一次性口罩9300只、儿童口罩270只、电动车3辆、童车2台、服装12件。

  三是畅通平台建设,化解消费纠纷。我们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整合维权资源,切实加强12315体系建设,努力将12315打造成“为民服务”热线,扎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截至目前,我市12315热线共接收各类信息86344件。其中咨询52102件;投诉24879件,办结23771件,办结率95.55%;举报9363件,办结9031件,办结率96.45%。通过对投诉举报线索的调查处理,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56.47万余元,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疫情防控期间,12315热线24小时值守,确保热线不断线,服务不断档,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极大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推动社会共治,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组织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按“四个最严”要求开展专项行动,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开展了食品安全护校行动。对辖区内网络交易平台及经营主体进行全天候线上监测。依托“廊坊市网络交易监测系统”,多频次突出重点抓关键,运用关联敏感词进行监测搜索、数据分析、清洗、归集,快速建立了电子线索稽查档案。充分利用网监技术手段,开展对辖区内网络交易平台的定向监测。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线上核查辖区内网络交易平台包括美团,58同城(廊坊)等共计16家,检查各类网络经营主体累计23176家/次。下架各类涉嫌违规商品销售7项。同时进一步压实平台主体责任,采用行政约谈、电话约访等行政手段,建立详实的平台及各类平台主体信息台账;督促告诫电商经营者严格落实平台主体责任,不得为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严禁开展各类违法违规的商业营销宣传活动。全市范围内行政约谈企业17家/次。并定期开展回头看,对辖区内的网络交易平台逐一进行检查,重点是下架违规商品销售的再次上架销售,对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严厉查处。尤其是市场监管部门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以让人民吃得放心为目标,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加大对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污染等指标的抽检力度,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抽检,采取在流通环节和生产环节相结合的抽检方式,提高问题发现率.今年我们共组织食品抽检16115批次,其中269批次不合格,截至目前共生成383件核查处置任务(本市抽检不合格批次加上外省转来不合格食品批次),均已立案查处。今年我们还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局“你点我检”“你送我检”工作安排部署,密切关注群众需求,在我市启动此项工作,向消费者征求意见建议,取得了预期效果。截至目前在线上以问卷调查形式组织两期“你点我检”向消费者征求意见建议,并根据消费者“点出”的食品品种、检验项目等进行了100批次的监督抽检,并随时关注群众需求,以吸引更多消费者参与“点”“送”活动,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感、安全感、幸福感。一年来,消保委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尽责,守护安全,保障群众利益。

  “激情干事业,挑战不可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与群众联系最为紧密的工作,是市场监管部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重要任务。“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我局将树牢“为民服务 放心消费”的消费维权意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奋发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更加贴近群众的工作作风,热心守护、重手维权、严惩侵权。为“五个廊坊”特别是“放心廊坊”建设做出贡献。

  最后,我代表市市场局再次向新闻界各位朋友表示衷心感谢!谢谢大家。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二级主任科员贺娟

  感谢马局长的发布,下面进入媒体记者提问环节,请需要提问的记者朋友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媒体。

  记者提问:近年来直播带货已经成为人们新的购物方式,直播带货给消费者带来全新消费体验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新的问题。为了避免消费者吃亏上当。咱们廊坊市消保委有什么建议?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二级主任科员贺娟

  请李炳军同志回答。

  李炳军:大家好!近年来,直播带货消费模式异常火爆,直播带货已经发展成为一种非常重要的新型互联网消费模式。据廊坊市消保委统计,今年以来有关直播带货方面的消费者投诉数量明显增多,投诉的内容主要有合同违约、产品质量、拒绝7天无理由退货、虚假宣传以及假冒商标等问题。为全面解决直播带货消费维权问题,指导和督促有关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廊坊市消保委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建议直播带货平台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监管措施,加强自治自律,加强从招募入驻、商品抽检、营销推广、商品评价、违规管理、售后保障、纠纷判责等直播带货交易全流程的审核把关。要严格处置各类人气造假、评论造假等造假行为,以及各类诱导交易、虚假交易、规避安全监管的私下交易行为,并依法配合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调查取证,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是建议有关商家要按规定提供完整的经营资质,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商品信息,以及质量合格的产品。主播要诚信宣传,不能做夸大其词、误导性的宣传。

  尤其是明星、网红等社会关注度较高主播,更要避免违法违规行为,一旦违法,会承担与流量相适应的法律责任。例如,存在引人误解或虚假宣传行为的,会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承担相应责任;构成商业广告违法行为的,会根据《广告法》承担相法律责任。

  三是建议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选择直播带货方式消费时,首先要查看直播平台公示的商家信息,查看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如果平台没有公示商家营业执照,建议尽量不要购买其商品或服务,尤其是不要听信主播的诱导进行私下交易。否则,一旦权益受到损害,很难依法维权;其次不要轻信主播的产品功效宣传和超低价承诺,要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理性消费;此外,要保存好直播视频、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遇到问题及时联系商家和平台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消协组织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0316 12315),也可以申请仲裁或到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这,我也代表廊坊市消保委,感谢新闻界各位朋友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维权工作的支持和关注。谢谢大家!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二级主任科员贺娟

  感谢李炳军同志的回答,下面请继续提问。

  记者提问:12315投诉举报热点问题有哪些以及收到消费者投诉举报后如何受理?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二级主任科员贺娟

  请朱宏伟同志回答。

  朱宏伟:投诉举报热点主要有三类:分别是质量类投诉举报。主要为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销售的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等。合同类投诉举报。主要为利用预付卡形式侵害消费者权益,经营者拒不履行合同约定或承诺的侵权行为。售后服务类投诉举报。主要为不履行自己明示或与消费者约定的三包服务,不履行国家规定的三包义务,无故拖延等。

  投诉举报爱理情况如下:一是消费者投诉受理是指收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市场监管部门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二是消费者举报受理是指收到举报15个工作日内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决定。特殊情况下,经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三是消费者投诉结案是指市场监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结案反馈。四是消费者举报结案是指市场监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作出结案反馈。特殊情况下,经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时,要科学、合理健康消费,购物时要记得索要正规票据。如发生消费纠纷,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二级主任科员贺娟

  感谢两位同志的回答。

  由于时间关系,回答记者提问环节就到这里。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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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