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系统上线试运行
自8月1日开始,廊坊市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系统上线试运行。购房群众可以从贷款银行窗口办理购房资格、网签备案和资金监管等业务,有效规避房屋查封、一房多卖、钱房两失等交易风险,避免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发生。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是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双方为确保交易资金安全给付,买卖双方与监管机构签订《廊坊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买方按协议约定将交易资金缴存至市房屋交易主管部门设置在监管银行的专用监管账户;在不动产登记完成后,监管银行依据市房屋交易主管部门发出的拨付指令对监管资金进行拨付的行为。 根据住建部相关要求,市住建局努力推动房屋交易“网上服务平台、网下服务窗口”两个建设,力争实现一体化融合应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按照“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要求,该局在去年正式出台《廊坊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同时,结合网点数量、信贷规模、人员配备、技术保障、后期服务等,对市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银行进行评标,最终确定了12家合作银行并签订了交易资金监管合作协议。其中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河北银行、兴业银行和廊坊银行等6家银行,从8月份开始首批进入试运行阶段。 “存量房买卖双方当事人选择对交易资金进行监管,相当于为交易资金上了一道‘安全锁’。”市住建局房屋交易与产权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将交易资金缴存至监管专用账户,可以充分保障资金在房屋交易、登记过程中的安全。过户成功,资金拨付给卖方,反之则退回给买方,切实维护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廊坊市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系统试运行以后,群众在购买存量房屋过程中可享受“一体化服务、闭环式运转”服务模式,基本可以实现只跑一次,办结所有交易和贷款环节的业务。下一步,12家合作银行将继续增加开通监管服务网点,以便更好地为广大购房人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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