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发布通告!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长城网廊坊讯(记者 祝雪娟)日前,大厂回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大厂回族自治县关于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调整管控措施,加快复工复产,恢复公共服务,严格个人健康管理。以下是通告原文: 大厂回族自治县关于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管控措施 1、县内村街、小区及公共场所“健康排查二维码”检查点继续保留,已纳入健康档案电子信息管理系统的人员,通过扫描“健康排查二维码”,测量体温正常后,可在全县范围内正常通行,不再执行分时、分段进出限制。北京通勤人员继续按原有政策执行。 2、国内低风险地区入县返县人员,经村街、小区信息登记(核实旅居史)、体温检测,并提供健康证明(户籍所在地或原居住地),按程序纳入健康档案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同政策执行。 3、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县返县人员,村街、小区要及时报告属地,登记备案,并采取相应措施,在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基础上,经体温检测、健康检查正常后,按程序纳入健康档案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同政策执行。 4、境外入县返县人员,必须提前主动向目的地所属镇(街道)、园区或单位报告,实施集中隔离观察14天。故意隐瞒境外行程,导致不良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境外工作专班会同属地统筹做好接送转运、信息通报、身份登记、核酸检测、应急处理等防控管理工作。所有境外入县返县人员食宿费用自理,治疗费用按现行医保政策执行。 二、加快复工复产 5、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不再对企业(含建筑工地,以下同)复工复产设置条件,各相关部门实行精准帮扶,确保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方便企业复工复产。 6、国内低风险地区返岗务工人员由企业进行信息登记,核实14天内本人及家属旅居史并进行体温检测正常后,可直接上岗,并按程序纳入健康档案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同政策管理;来自湖北返岗的务工人员要做好“点对点”“一站式”输送返岗。 7、企业员工往返居住地和企业之间,由企业属地乡镇、园区或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落实好通行手续,确保通行无阻。 8、已纳入健康档案电子信息管理系统的人员赴除北京外其他地区务工、出差等,需提供居住地健康证明的,由所属镇、街道、园区开具证明。 三、恢复公共服务 9、公园、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恢复开放,暂不进行有组织的健身、娱乐等聚集性活动。 10、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各类商业门店全面恢复营业,严格落实场所消毒等措施,控制疏导人流,避免人员聚集。农村大集、早晚市恢复开放。 11、餐饮经营单位在严格落实省市疫情防控行业指南的要求下,有序恢复堂食服务,每桌以额定人数减半为上限,采取分散分餐制且提供公筷公勺,就餐顾客同向间隔或相向错位就坐,最短距离不少于1米。严禁接待会议、培训、聚会等聚集性活动。 12、宾馆要实行“四实登记”(实名、实情、实数、实时)标准,准确录入、及时上传。对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及时上报给公安机关。严禁接待会议、培训、聚会等聚集性活动。 13、网吧、KTV、游戏厅、棋牌室、酒吧、影剧院等文化娱乐场所,图书馆、文博馆、健身房、游泳馆、球馆、公共浴室等人员聚集性公共场所以及旅行社、景区等,暂缓开放或营业。 14、继续停止群体性聚餐、宴席、扎堆聚会、聚集娱乐、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庙会、展览会、展销会等大型公共活动和群众聚集性活动。以上恢复营业的场所要严格各项防控措施,各职能监管部门和属地要强化督导、推动落实。 四、严格个人健康管理 15、广大居民要加强自我防护,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自觉保持与他人距离,不组织、不参加任何聚集活动。 16、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做好个人防护后第一时间到县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发热门诊检查,不得随意走动流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向所在村街、小区、单位报告。如隐瞒病情,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通告中未涉及的其他事项,仍按照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执行,或以单项防控要求为准。 大厂回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 |
关键词:大厂,恢复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