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城网廊坊频道欢迎您
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廊坊频道>>生活资讯>>健康

熊吉峰:构建农村家庭照护者社会支持体系

来源: 光明网 作者: 2015-08-10 10:59:22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作者: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熊吉峰

保护家庭可持续的生计能力是维护农村老年人家庭照护基础性地位的根本。在农村老年人家庭照护者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中,必须注重挖掘支持体系的发展型功能,即实现家庭照护与家庭生计的均衡应成为家庭照护者社会支持的一项基本原则。事实上,在农村老年人家庭照护中,家庭照护与家庭生计之间是一对难以解决的矛盾。当前,随着城市化与农村老龄化的快速发展,两者之间的矛盾冲突日趋尖锐激烈,迫切需要从发展角度构建家庭照护者社会支持体系,既使老人得到妥善照护,又使家庭生计发展不受影响。

实现家庭照护与家庭生计均衡的关键在于保护家庭照护者人力资源,避免照护与生计的双重责任对家庭照护者人力资源产生过度消耗。因此,年富力强、生计压力大的青壮年家庭照护者的老年人照护问题也应当受到关注。青壮年照护者的人力资源正处于最富生产性、最富创造力的生命周期,从事农业生产、打短工、外出务工、提升业务技能、养育后代等都是他们职责范围内必须考虑与完成的任务,他们既是实现家庭生存与发展的主要依靠对象,又是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当他们面临照护与生计两难处境时,不能不对他们的人力资源进行投资与保护。

理论上,家庭照护者的社会支持主要包括政府政策支持、经济支持、服务体系支持以及传统的非正式资源支持等几个方面,但面对家庭照护与家庭生计之间愈演愈烈的矛盾冲突,现行政策与服务体系还存在很大的欠缺与问题。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其一,明确将扶持农村青壮年家庭、保护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可持续生计能力界定为政府与基层社区组织的一项基本职责。我国现行政府政策主要偏重于扶持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等弱势家庭,缺乏对年富力强的家庭照护者应有的关注与保护,现有的政策中还没有专门针对家庭照护者生计保护的制度设计。政府应当从发展角度与战略高度看待老年家庭照护的社会支持问题,改变以往片面的、扶弱式家庭政策,对年富力强的家庭照护者也要给予支持,并根据不同的家庭生计与人力资源特点设计相应的支持政策。

 [1] [2] 下一页

关键词:照护,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农村老年人,农村社会,农村社区,

责任编辑:刘振山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