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区4日至12日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11月4日至12日期间,廊坊市实施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应急交通管理措施: 从4日起,城市区实行单日单号行(即:牌照尾号为:1、3、5、7、9机动车通行);双日双号行(即牌照尾号为:2、4、6、8、0的机动车通行),尾号为字母机动车号牌以倒数第一位数字为准,含外地车。 重型货车、渣土车、黄标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以及未配装密闭运输装置运输散体物料或者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24小时禁行。运输非易扬尘类物品的大型货车每天6时至24日禁行。 限行不含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民生保障车辆、公交车、出租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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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世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