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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一楼盘承诺送面积变卦

来源: 北京晨报 作者: 黄晓宇 2014-10-18 18: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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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清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稽查队介入调查

  昨天,多位市民映称,购买位于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幸福家园”项目,遭遇到面积由赠改售、延期交房、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等诸多问题。永清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近期收到大量投诉,目前该局稽查队已介入调查。

  延期交房子未付违约金

  市民沈先生说,他于2012年9月通过朋友介绍,委托北京荣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套幸福家园小区一期的花园洋房,并按对方要求一次性缴清全部房款。“购买时房价是5900元/平方米,面积共113平方米,一次性交了66.7万元。”另外他表示包含飘窗等,开发商口头承诺赠送不计入产权证的有13平方米。

  交钱后,对方并未和沈先生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而是签了一份“房屋内部认购协议书”。“他们说销售手续还在办理中,上面也明确写着2013年6月交房”。虽然还是担心,但2012年12月开发商和沈先生签订合同后,打消他了的疑虑。

  但此后,开发商两次延期交房,“理由是市政设施配套不全等,延期到2014年3月31日才能交房。”让沈先生吃惊的是,最后一次通知延期时,开发商还要求重新签订合同,沈先生也未收到任何延期交房的违约金。

  承诺竟变卦要求补房款

  包括沈先生在内,多位该小区一期、二期的购房者向北京晨报记者表示,均接到重新签订购房合同的通知。“主要修改的内容是关于购房面积和总价款,之前答应赠送的面积都改成出售了,要求我们按照新核算的面积补交房款,否则不交房。”

  然而购房者表示,合同中有“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根据产权等级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超过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记者了解到,大部分该楼盘购房者都是在朋友的介绍下作为投资购买的,有的甚至都没有去过楼盘现场。“要不是因为相信朋友,说升值空间大,我不会买的。”购买该项目三期的姜女士表示,购房后对方什么合同都没有给,就开了张收据,连房款都是打到销售公司法人代表的个人账户上。

  改约因新政政府派人查

  记者来到销售该项目的北京荣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行政总监柴先生称,要求一期购房者重新签订购房合同是因为今年7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颁布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里面规定飘窗等处也要计算在建筑面积内,到时房本上的面积也会相应增加。我们也是按照新规执行,只能重新计算面积再签合同。”

  同时他称,因供水排水、供电等市政设施配套不全,才导致两度延期交房。而违约金将会按照合同规定,交房时支付给购房者。“售房资格我们都齐全了,只要补交房款就能交房。”

  但记者查询发现,河北省住建厅规定,在新政策发布前完成规划审批的楼盘,仍应按照2005版《规范》计算建筑面积。随后记者按开发商永清熙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提供的电话号码与对方联系,工作人员称领导都在开会,稍后会联系记者。但稍后给记者回电的却是荣业房地产的销售部经理王先生,他表示,对于持有“内部认购协议”的购房者,有“暂定面积,最终面积以发证机关测绘面积为准”的条款,可以按照新规签订正式合同。记者又根据购房者提供的电话,试图采访开发商的负责人,但电话无人接听。

  永清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近期已经接到大量该项目购房者的投诉,目前该局稽查队已经介入调查。

关键词:永清

责任编辑:刘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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