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纪委监察局通报5起顶风违纪典型案件
市纪委监察局通报5起顶风违纪典型案件 本报讯(市纪宣)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进一步严明纪律,形成有力震慑,市纪委监察局近日通报5起顶风违纪典型案件,5名责任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香河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公路管理站代理主任张建国、廊坊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主任科员张宏伟、永清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宁学津等3人因工作日午间饮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广阳区地税局第六分局副局长王稳恒、廊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次分局副局长明安勇等2人因工作日午间饮酒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持之以恒地改进作风,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做到令行禁止,主动接受监督。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集中整治“四风”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必交账单,把群众满意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根本标准,毫不放松地抓好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围绕重要节点、关键时段加强监督检查,持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始终保持惩治的高压态势,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使“四风”问题无处遁形。 短评: 抓出作风建设的理想状态来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四风”问题由来已久,已成顽症。破除这一顽症,抓出作风建设的理想状态,绝非一蹴而就,必须一以贯之、一鼓作气、一抓到底。只要乘势而上、乘胜追击、乘风扬帆,坚持步步为营、处处为垒、日日为继、久久为功,一桩一项地改,一沟一壑地迈,把“非常”变成“正常”,把“被动”化为“主动”,就一定能实现由“不敢”到“不能”再到“不想”的理想状态。 抓出作风建设的理想状态,需要每个人的参与。人人传递“正能量”,层层种好“防风林”,处处设置“监控点”,才能营造向上向善的好环境,形成正气弘扬、清风长拂的好气候,使好作风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 严查快处是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有效手段,对“四风”问题“零容忍”、铁腕纠“四风”、查处真“亮剑”已成新常态,谁不刹住“四风”积习惯性、谁不摒弃“躲猫猫”侥幸、谁再拿带电的“高压线”当儿戏,谁就会为顶风违纪“埋单”。
|
关键词:廊坊,市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