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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各区市县清理办公用房88.7万平方米

来源: 燕赵都市报 作者: 燕赵都市报 2014-08-25 2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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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各区市县清理办公用房88.7万平方米

  河北省各区市 县清理办公用房88.7万平方米

河北省各区市县清理办公用房88.7万平方米

  河北省各区市 县清理办公用房88.7万平方米

  我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八场新闻发布会昨日在石家庄举行,会议通报了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两个坚决整治”任务的整体推进情况。“两个坚决整治”任务涉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文山会海”、评比达标表彰、“一票否决”和问责过多等问题。

  按照分工,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超标占用办公用房、住房,违反规定配车”工作,由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坚决整治“文山”、“会海”工作,由省委办公厅负责;坚决整治“检查评比泛滥”工作,由省人社厅负责;坚决整治“一票否决和问责过多”工作,由省委组织部负责。

  今年3月以来,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等几部门围绕“两个坚决整治”,分工负责、统筹推进,目前工作声势强劲、推进有力,促进了市县两级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转变,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削减“文山会海”: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本级发文同比减少10.8%

  整治“文山会海”工作,由省委办公厅负责。省委副秘书长王有河介绍,为打好治理“文山会海”攻坚战,省委办公厅会同省政府办公厅从“文山会海”产生的根源、规律出发,找症结、下猛药,出实招、求实效,研究出台了《关于治理“文山会海”的七条规定》,从领导带头、计划管理、治理“文山”、“会海”、“活动多”、管住经费、严肃落实七个方面进行了刚性约束。

  各市按照《七条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相关措施。比如,秦皇岛市规定,能以文件、通知形式布置的事项一般不开会,能以电话、传真、当面布置等形式安排的事项一般不发文。邯郸市用“三个一律”划定发文“红线”,规定“属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一律不发,照抄照搬上级文件的一律不发,媒体公开发表的一律不发。”

  截至6月底,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本级发文数量同比减少263件,减幅10.8%;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同比减少133个,减幅28.2%。

  清理办公用房:完成率达到88.97%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应清理办公用房99.7万平方米,已完成88.7万平方米,完成率88.97%。”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张金贵在发布会上说。

  为抓好教育活动重点任务的落实,工作组积极深入市县开展抽查和现场核查。5月中旬,省委办公厅领导带领省委办公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人员,赴衡水市、县及市直单位进行了现场实地测量,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目前,全省各级各部门严格控制办公用房标准,全面清理调整了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各市、县(区)为进一步加强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改,普遍进行了“回头看”,防止“开倒车”现象。一些地方对腾退出来的办公用房进行统筹规划、集中调配,安排租房办公部门入驻,节约了大量办公经费。

  公车改革:提高监管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按照中央部署,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公车改革先行一步,2014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在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

  今年上半年,河北省研究制定了《关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深化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整治工作督导检查方案》,将专项整治与推进公车管理制度化建设相衔接,提高了公车监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省纪委、省财政厅和媒体记者,先后对省市机关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派车单使用、越野车使用、公车私用以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张金贵介绍说,目前河北省正在按照中央规定,结合河北实际,谋划起草我省《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河北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公车改革指导思想是: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加快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积极推进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建设。基本原则是:创新制度、分类保障;统筹协调、政策配套;统一部署、分步实施。主要任务是:各级党政机关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五类定向化保障车辆(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一线执法执勤、省部级领导专车和相对固定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社会化提供。

  “一票否决”考核泛化:清理规范中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干部群众对考核中“一票否决”等问题反映十分强烈,一些地方和部门盲目依靠、过度依赖“一票否决”向下施压,造成“一票否决”数量不断增加,否决内容越来越广,否决项目和指标层层加码,加重了基层负担,挫伤了干部积极性。

  为什么会出现这一现象呢?省委组织部调研后发现,有的地方和部门缺乏大局意识和整体意识,缺乏对考核的正确理解,简单认为“一票否决”方能立竿见影,一些地方或部门为使某项工作短期内拉动有力,容易引起下级机关的重视,热衷从部门需求出发,热衷简单依靠“一票否决”这种方式手段来推动开展工作。领导方式和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本质上属于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刘建合介绍,“一票否决”容易造成工作重心和行政资源长时间过于集中于“一票否决”事项,严重影响到各项工作统筹全面协调开展。有的地方和干部为了不被“一票否决”,热衷去搞形式主义、报喜不报忧,甚至以弄虚作假的方式寻求“对策”。一些干部自知存在“短板”,就不得不打“感情牌”,这样也滋生了机关部门的“四风”问题。

  针对这一现象,去年9月省委制定出台了创新和完善干部目标综合考核的“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形成了干部考核新机制。为着力破解“多头考核、重复考核”的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新的考核机制实行干部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党风廉政考核“三考合一”的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同时把分散在部门的专项考核,如节能减排、园区建设、县城建设、综治考核、信访稳定、平安建设等考核项目统一纳入到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中。新的考核机制围绕“怎么考”更合理,实行“一定量、五评价”的综合考核评价方式,把定量考核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既看显绩,更看潜绩,注重综合研判,体现综合评价,不简单唯分唯票,也不简单仅看某项工作,更不搞“一票否决”。

  近期,省委组织部按照考核依据是否充分,指标设置是否合理,成效是否明显,是否随意设置“一票否决”等标准,对设区市和有关部门报来的专项考核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核。凡是没有中央政策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明确了的,省直部门、市、县一律不允许设立“一票否决”事项。同时,把一些不应该考核或可考可不考的一律免考,把一些程序复杂、指标繁琐的考核压缩精简,力求达到科学规范、有效管用、于法周延、于事简便。

  达标、表彰活动:只能由中央和省两级批准

  滥达标、滥表彰,加重基层负担,也是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省委、省政府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我省成立了河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负责全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工作。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景庆雨介绍,截至2012年7月,全省清理规范工作基本完成。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并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目前全省保留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省级的有20项,(包括省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省级以下的90项,涵盖了省直各部门(每个部门或单位综合性系统表彰只有一项,表彰周期大多为3-5年),设区市及以下项目全部取消,所保留项目在全国是属于较少的省份。“今年以来,已建议取消30多个部门(单位)在部署有关工作中提出的评比达标表彰要求。”景庆雨说,要按照国家和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的规定,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格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未经批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得设立、组织任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目前,国家明确要求,“不宜允许市(地)级以下党委、政府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一经查实,除公开通报外,要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关键词:一票否决,办公用房,平安建设,文山会海,文山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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