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出台新规肃纪 有说情等情形要报告
原标题:最高检出台新规肃纪有说情等情形要报告 昨天,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日前出台《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执法办案活动内部监督防止说情等干扰的若干规定》(下称《规定》),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内部监督,严肃办案纪律。 该《规定》明确要求检察人员对7种可能干扰执法办案、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情形要及时报告。《规定》强调,对于应报告而不报告的检察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给案件办理造成干扰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调离工作岗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检察纪律有关规定处理。对于为案件说情或徇私枉法的检察人员,纪检监察机构依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链接 7种情形及时报告 1.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友的; 2.打听办案人员组成及其家庭情况、证人姓名及有关情况的; 3.打听举报人、举报内容和案件事实、证据的掌握情况和认定及案件讨论情况的; 4.打听案件初查计划、侦查方案、侦查手段、是否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 5.打听其他尚未公开案件情况和拟办意见的; 6.为案件请托、说情,或以其他方式向办案人员施加压力,影响案件公正办理的; 7.其他通过说情干扰执法办案的情形。(记者杨凤临) |
关键词:规定,最高检,办案人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内部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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