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签劳动合同该咋办?
市民提问:我们公司同每一位工作人员都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最近公司有几位员工已经工作了一个多月,为了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通知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但这几位员工竟然都不愿意签,依然在公司正常工作。我担心以后他们离职的时候会向公司主张二倍工资的经济赔偿,该怎么办? 河北新新律师事务所马楠律师解答:您可以采用书面通知的方式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从而避免违法情况的发生。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法律已经赋予用人单位相应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行使该权利,否则将承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 另外、几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员工一旦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劳动合同是劳动者自身权益的有利保障,员工可以通过劳动合同的约定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方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但要承担自己与用人单位具有事实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而且还将面临随时失业的危险。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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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员工,劳动合同 |
责任编辑:张世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