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快播公司侵权被罚2.6亿元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26日正式向快播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下称《决定书》),2.6亿元罚单即日生效。 26日下午,在位于深圳高新科技园的快播公司总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快播送达了《决定书》。稽查大队执法人员方灿宇从快播公司出来后向媒体表示,快播公司一名行政经理作为代表接收了该《决定书》。 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该决定书显示,快播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通过其经营的快播播放器软件向公众传播了《北京爱情故事》等24部影视剧作品。快播公司在应知和明知第三方网站侵犯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情形下,仍对侵权信息进行主动采集、编辑、整理和设链,具有明显的主观过错,已构成侵权行为,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网络视频版权秩序,损害了公共利益,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 该局依法认定本案中,快播公司的非法经营额为人民币8671.6万元,综合考虑快播公司的侵权情节和违法行为的后果等因素,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对其处以非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的中间档,即3倍的罚款26014.8万元。 方灿宇介绍,如果快播公司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六十日内,向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或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方灿宇提醒,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快播公司应在15日内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将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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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振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