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4月26日,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从六个方面着力发挥检察职能,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切实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落实。统一执法思想,强化服务意识。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的重要意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统一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明确服务方向。要努力克服简单以法论法、就案办案的认识偏差,防止办案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脱节,增强检察干警全面观察思考问题的能力,树立办案执法既注重法律效果,又注重政治、社会和经济效果的理念。在检察工作中,要切实做到“三个同步增强”:打击与保护结合、惩治与预防并举意识同步增强,实现打击、惩治与保护、预防的综合效果;公正执法意识与经济效益意识同步增强,在打击各类犯罪的同时,注重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法律意识和政策意识同步增强,对处于法律、政策之间“边缘性案件”的处理要着眼大局,做到既符合法律要求,又符合客观实际,正确履行好检察职责,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到位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 履行检察职责,优化发展环境。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责。正确行使批捕、公诉权,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积极办理企业内部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案件,维护企业管理秩序,巩固发展成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及时办理针对企业经营者的绑架、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恶性刑事案件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大廊坊招商引资力度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查办职责。严肃查处利用行使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行政职能之便,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实施的针对企业经营者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权犯罪案件;严肃查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企业生产停顿、交易中断、人身伤亡、财产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同时,关注民生,严肃查处贪污、挪用征地补偿金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案件;认真查办行政执法部门损害民生、民利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案件;深入查办坑农、害农案件,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百姓安居乐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法化解涉检信访,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上下联动机制,落实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和约访、下访制度,及时受理、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合理诉求,真心实意解决困难和问题,做好息诉罢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公正。全面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积极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工作。认真履行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职能。严肃查处司法不公背后的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等司法腐败行为,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深化犯罪预防,拓展服务渠道。拓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范围,进一步提高预防工作水平,把预防职务犯罪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抓实抓好。结合办案抓预防,帮助发案单位强化基础工作,严格管理,堵漏建制,消除犯罪隐患;主动深入案件多发行业和部位,有针对性地开展行业预防和专项预防;加强对我市重大建设工程的专项预防,有效预防腐败问题;充分发挥社会化预防网络的作用,积极主动加强与金融、工商、税务、医药、建筑、教育等系统的联系,协调开展卓有成效的预防活动,使预防工作成为单位自愿、群众拥护、党委满意、辐射面广的社会行为。 严格把握界限,正确处理案件。全市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把办案工作,特别是查办可能影响到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案件,放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中去把握,既做到不枉不纵,又克服单纯办案思想。对改革开放和市场机制转换过程中发生的具体案件,认真研究,全面掌握法律和政策,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案件作出慎重处理。 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要强化办案纪律,做到严禁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禁越权办案、严禁利用办案到涉案单位吃拿卡要等“八个严禁”;要坚持文明执法,坚持到企业办案,不随意开警车,不轻易查封、冻结企业账目账户,积极追缴赃款赃物,尽量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自觉维护企业声誉与品牌;要建立和开通“举报绿色通道”,即:凡是企业对经济监管、行政执法、司法人员职务违法犯罪的举报、控告,实行专人接待、专人审查、检察长把关,依法快速办结,及时回复。建立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投诉服务机制。要公开投诉电话,投诉案件由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统一受理、调查和处理,并及时予以回复;要深入企业,倾听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呼声,主动与企业取得联系,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制度,随时掌握企业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和要求。适时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探索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新路子,为全市经济发展,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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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廊坊,检察院,京津冀,协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