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委组织部五项措施贯彻执行省委党内法规
市委组织部结合全市组织工作实际,创新载体,抓好“自选动作”,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在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市委组织部专题深入研究,提出五项措施,抓好《河北省地方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暂行办法》等省委五部党内法规的贯彻落实,以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切实增强全市各级党代会代表的政治意识、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促使党代表积极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一是深入学习,提高认识。迅速组织全市1.3万名各级党代会代表学习五部法规精神,深刻认识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重大意义,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要求上来。二是加强宣传,营造舆论。集中开展五部法规精神大播报、大宣讲,提高党员群众对五部法规的知晓度。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培树一批发挥作用好的典型,为党代表履行职责赢得舆论支持。三是组建机构,明确责任。强力助推党代表联络机构建设,明确各县(市、区)和廊坊开发区于6月底前组建好相关机构,市直有关单位明确责任科室,开展代表联络工作。四是落实经费,提供保障。全面落实党代表活动经费,在继续落实好市级党代表活动经费每人每年不少于1000元的基础上,规定县级党代表活动经费每人每年不少于500元,乡级党代表活动经费每人每年不少于200元。五是把握政策,发挥作用。严格执行五部法规,把握好政策性和程序性,积极创建活动平台,认真开展履职培训,更好地发挥党代表建言献策、民主监督和模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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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廊坊,组织部,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