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陈彩凤:用生命守护执法公正的时代楷模
公安法制战线的一面旗 □廊坊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王文娟 我想用三句话,讲一讲我眼中的陈彩凤。 第一句话:她是个对工作充满激情的人,敢打敢拼。2009年,廊坊市公安局党委决定把广阳分局作为全市执法规范化试点单位,陈彩凤毫不犹豫地接下了这个重担。当时我们都缺少经验,经过商量,选定了新开路派出所作为首个规范化建设的试点派出所。这期间,我和她一趟趟到新开路派出所调研走访,她对每一个细节都非常在意,对每一项改进都做到精益求精。可以说,在她手把手的指导下,新开路派出所的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第二句话:她是个对法律充满敬畏的人,刚正不阿。2012年10月,北门外派出所辖区居民老王去派出所报案。老王因为右脚第二个脚趾坏疽,到一家康复医院治疗时,医生为他实施了右脚第二脚趾截除手术。后来病情不见好转,转到其他医院后,又做了右足部分性截肢手术,成了肢体残疾。老王很生气,要告那家康复医院的两名手术医生非法行医。案卷报到法制科后,陈彩凤认为两名医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只是没在康复医院注册,并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非法行医罪”的构成要件。为进一步明确案件性质,陈彩凤把电话打到了公安部法制局请教专家。她的想法得到了领导及专家的认可。办案民警及时给老王下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从而避免了一场错案的发生。 第三句话:她是个崇尚荣誉的人,忘我付出。就在她牺牲的前些天,她还到我办公室,说广阳分局法制工作现在是全国、全省的典型了,新的一年如何再上台阶,希望听听我的意见。我们俩你一言我一语地聊了一个小时。 这就是我了解的陈彩凤,一个普普通通的女民警,不曾做过惊天动地的大事,却牺牲了“小我”的幸福,用全部的心血智慧,铸就了公安法制之剑。 用生命捍卫法制的尊严 □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法制大队民警李晓东 2001年,我从河北师大法律系毕业,通过公开招考走进警营。在新警培训班上,第一次见到陈彩凤,她娴熟的法制业务、平实的授课语言,都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2003年分局法制科充实人员,在派出所当片儿警的我被调到法制科。从那时开始,陈科长一路对我呵护激励,成了影响我一生的好领导、好老师、好大姐。 作为法制部门的民警,每天都与办案单位和办案民警打交道,案卷退回重审,办案民警有时不理解。就为这个,陈科长给我们定下了一条原则——“嘴要甜、心要狠,该退就退,该补就补”。她经常提醒我们,要尊重办案民警的辛苦工作,但不能因为心疼就心软,堵塞了一个漏洞,案子办成了铁案,这既是对群众利益的保护,也是对办案民警的负责。 2007年7月的一个晚上,我在单位值夜班,一个派出所民警送审一起盗窃工地卡扣的案子,我仔细核查了案卷,发现没有履行传唤、告知等法定程序,说明理由后就把案卷退回去了。不一会儿,派出所所长来了,怒气冲冲地喊:“民警整整忙活了一天一宿,法制科咋这么挑剔?” 第二天一上班,陈科长鼓励我说:“你做得对!办理案件必须要实体和程序并重,把不好关,将来就容易形成行政复议或者诉讼。咱们干法制的,就是负责把关的,只要把心放正,不怕得罪人!” 陈科长带队伍很严,但她也有柔情的一面,对民警的生活特别照顾,尤其是每逢节假日,她肯定让我们休息,自己盯班,这么多年,她几乎没有和家人过过一个除夕。 在公安网的个人空间里,有陈彩凤写给自己的一句话:“对祖国要有忠心,对人民要有爱心,对事业要有热心,对父母要有孝心。”我想,这应该是她的人生信条。她的一生,也在践行着这样的信条。 她是办案民警的“主心骨” □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刑警大队中队长李明 陈彩凤生前在分局一直从事法制工作,我几乎每天都和她打交道。最开始,她给我的印象是爱“鸡蛋里挑骨头”,不近人情,不留面子。这种看法,在我经手侦破一起杀人案后发生了根本改变。 2012年8月的一天,我们辖区发生一起入室杀人案,女青年小赵和她的父母、奶奶惨死在家中,家里被翻得乱七八糟。小赵一家五口,死了四口,只有在外打工的哥哥幸免于难。从她哥哥的嘴里,我们得知小赵最近谈了一场恋爱。会不会是情杀?顺着这个线索,我们找到了男青年李某。李某如实交代了作案过程,我们按照李某的交代,从臭水沟里打捞出了作案匕首。 这个案子应该说破得漂亮,可当我将案卷送到法制科审批,陈彩凤仔细翻阅案卷后,皱着眉头问:“你看这作案匕首的照片,怎么没有刀尖?没有刀尖的匕首,怎么杀人?作案刀具不吻合,怎么证明嫌疑人就是凶手?”一连串的问话,听得我心里一沉:这个陈彩凤,还真是心细! 回到办案队,我们立即审讯李某。他交代,购买时匕首是完整的,可在杀人后,就发现匕首没了刀尖。最终,我们对受害人尸体进行了复检,才在一位受害人的颅骨里找到了细小的刀尖。经比对,这个断掉的刀尖与作案匕首完全吻合。 这个案子让我很感慨,也让我对陈彩凤萌生一种敬意。证据链不完整,很可能使案件无法顺利诉讼,杀人者因此逃脱法律的严惩。我终于明白,陈彩凤一贯的“拧巴”,代表的是对法律的敬畏,对人民的负责,对公平正义的捍卫! 人心是杆秤,陈彩凤用她过硬的素质、严谨的作风,赢得了分局广大民警的尊敬。尽管她现在离开了,但我们很多人还经常提起她,都深深地怀念她。 姑姑教给我如何做人 □陈彩凤侄女陈亚丽 我是一名中学老师。我老姑陈彩凤1965年出生在廊坊安次区外廊城村一个农民家庭,别看她排行最小,却是我们这个大家庭的主心骨。在爷爷奶奶眼里,这个当警察的闺女是他们的骄傲。老人住在乡下时,老姑再忙,也挤出休息时间回老家看望;老人生病时,她洗脸擦背,端屎端尿,从不厌烦。 但孝顺的老姑也有违逆老人的时候。有一年,老家堂大伯的儿子小虎参与打架斗殴,用刀子把一个人捅成重伤。刑警队将小虎依法刑事拘留。堂大伯就到市里找老姑,请她出面给基层办案部门说说。但我老姑当下回绝了堂大伯的要求。为了救儿子,堂大伯又去求我爷爷帮忙说情。我老姑没好气地说:“该管的事,我肯定管;不该管的,我不能管。说情要能解决问题,还要法律干什么?” 她做好了工作,也尽力照顾着老人孩子,唯独她不懂得照顾的就是自己。2012年10月,十八大安保期间,身为分局党委委员、分管指挥中心的老姑,24小时吃住在单位。后来得知,那个时候她的身体已经出现问题,头疼,失眠,后来断断续续出现血尿。姑夫电话里催她去看病,她说,顾不上,等安保任务结束了再说吧。可安保任务结束后,她又开始忙别的工作……直到2013年1月24日的下午,实在难受的她到市人民医院挂号,还没有排到她,单位来了电话,她二话没说,就从医院里返回工作岗位……这之后仅仅五天,我的老姑就猝然离开了人世。 老姑就是这样,在她的人生词条里,写在最前面的永远是两个字——责任! 她有一种精神 □中国新闻社记者宋敏涛 陈彩凤同志生前我没有直接和她打过交道。她走后,我是最早报道她先进事迹的记者。在与她的领导、同事、家人的一次次接触中,陈彩凤的形象在我心目中越来越清晰。她说话高声大嗓,是个急脾气;她把关严格,为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她热爱工作,干起活来不知疲倦…… 采访中我了解到,2012年秋冬季节,陈彩凤的身体就出现不适,经常流鼻血。但赶上十八大安保的特殊时期,她不仅不请假,甚至还吃住在机关,24小时备勤。2013年1月10日,是全省公安机关“110”宣传日,主管110指挥中心的陈彩凤,顶着刺骨的寒风,和同事一起在街头宣传。1月24日上午,广阳分局组织应急拉练,已经发烧的她依然在现场,下午她终于到医院看病了,挂号等待期间,接到单位电话的她又折回了分局……这是陈彩凤在单位工作的最后一天!第二天早上,她就陷入了病危状态。 国无精神不强,人无精神不立。支撑陈彩凤如此工作、如此选择的,一定是她内心强大的精神动力。那么,陈彩凤的精神是什么?我尝试给她做了归纳:身为法制民警,她有一种敬重法律、坚持原则、一丝不苟的胆气;身为公务员,她有一种昂扬奋进、敢于担当、不怕牺牲的勇气;身为共产党员,她有一种生命不息、奋斗不止、不辱使命的正气。 采访结束的时候,我走进陈彩凤的办公室。墙上挂着的,是公安部、省公安厅等上级单位授予的各种奖牌。那排陪伴她度过无数个日夜的铁皮柜子还在,柜子里放着的,是陈彩凤和她的同事们审核过的案卷。案卷无言,却对很多犯罪嫌疑人、受害人的命运走向起着重要决定作用。那些人永远不会知道,有个叫陈彩凤的法制民警,在这样一个普通岗位上,用心血维护着法律的尊严,让触犯法律者受到应有处罚,让受到侵害的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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