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廊坊市CPI累计上涨2.0%
4月14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廊坊调查队获悉,一季度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累计上涨2.0%,涨幅比上年同期下降1.6%。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9%,非食品价格上涨2.1%;服务项目价格上涨4.2%,消费品价格上涨1.3%。“在一季度2.0%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0.3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2.3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成为CPI构成的主要因素。”国家统计局廊坊调查队分析。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为CPI上涨主因 1~3月份,我市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累计上涨7.5%,涨幅较上年同期扩大了4.8个百分点,拉动物价总水平上涨0.76个百分点,是影响廊坊市CPI物价上涨的主因。其中,旅游价格上涨明显。受新《旅游法》的实施及今年春节期间海南游价格暴涨因素影响,一季度旅游价格累计上涨25.9%,拉动CPI上涨0.42个百分点。 家庭设备用品和维修服务价格上涨是CPI上涨的重要因素 1~3月份,受春节期间家电购买高峰影响和劳动力成本增加的影响,家庭设备用品和维修服务价格也相应提高。致使CPI上涨3.7%,拉动物价总水平上涨0.19个百分点,成为CPI物价上涨的第二把交椅。 食品价格趋稳,较上年同期涨幅下降 1~3月份,我市食品类价格累计上涨1.9%,涨幅较上年同期有所缩水,不再是拉动CPI总水平上涨的主要因素。其中,鲜菜和猪肉价格同比下降明显。进入3月后,气温逐渐升高,有利于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生产和运输,一季度猪肉价格累计下降9.5%,CPI被拉低0.21个百分点;鲜菜价格累计下降3.2%,拉低物价总水平0.1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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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廊坊,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