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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减刑三次至少花数十万 牵出省司法厅原高官

http://www.hebei.com.cn 2014-02-28 17:27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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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2月24日电,截至2014年1月,检察机关已对广东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违法减刑系列案共立案24人。记者昨日从韶关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韶关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韶关、番禺、佛山等地监管场所工作人员涉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受贿系列案18人,由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监所处立案查处6人。昨日,韶关市检察院还向《南方日报》披露了有关案情和查处过程,并分析了张海及其女友黄鹭、秘书康杰是如何通过非法手段,实现频繁调动服刑监狱、三次减刑,达到减刑4年1个月28天的。

  线索:原法官丁飞雄受贿违规减刑

  据媒体2013年底的报道,佛山市看守所原副所长罗建能为在押人员提供检举立功的线索信息,使之受到较轻的追诉,并收受在押人员贿赂18万元,被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其中,“2012年9月6日、7日,罗建能主动向单位领导和佛山市公安局纪委交代了其曾收受广东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的律师徐某3万元的事实”。

  据介绍,2012年6月,韶关市检察机关从查处韶关市中院原审判监督庭副庭长丁飞雄徇私舞弊减刑、假释和受贿案“入手”,注重深挖扩线,发现丁飞雄违规为在韶关广东省武江监狱服刑的罪犯张海办理减刑,并收受张海女友黄鹭、秘书康杰贿赂30多万元。办案人员说,在省监狱管理局原狱政处处长郭子川、省司法厅原党委副书记王承魁的操作下,监狱有关涉案人员绕开了驻监检察,于2011年1月25日向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张海符合重大立功给予减刑的建议,而收受贿赂的丁飞雄当天就为张海作出减刑裁定。据韶关市中院(2011)韶中法刑执字第1152号刑事裁定书(现已撤销),张海减刑2年1个月28天。2011年1月26日,张海被武江监狱刑满释放。

  逃脱:张海及女友闻风而逃

  2012年7月31日,追捕小组在西安将康杰抓获,并押解回韶关。

  办案人员向记者介绍说,对黄鹭的抓捕,由于其非常狡猾,在乘坐“广九直通车”半个小时前才开手机,当追捕人员赶到广州火车东站时,时间仅差了6分钟,让其侥幸逃过了抓捕。而张海趁检察机关尚未完全掌握其参与减刑相关犯罪活动的证据之前闻风而逃。

  据康杰交代,张海的三次减刑立功材料都是弄虚作假、贿赂得来的,在张海调监、减刑过程中佛山、番禺、韶关、省监狱管理局有关司法人员存在徇私舞弊、受贿行为。

  专案组经过调阅张海的档案材料发现,张海频繁调动服刑监狱,加上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减刑”,张海共获得三次减刑,其中在监狱服刑期间共减刑4年1个月28天。

  深挖:牵出省司法厅原高官

  经专案组查证,张海在佛山看守所羁押期间,其律师徐某(已立案查处)找到时任佛山市看守所负责深挖扩线工作小组的组长罗建能,要其为张海(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寻找检举立功线索材料,并送给罗建能好处费3万元。罗建能便利用职务便利,将一条抢劫案的线索告知张海,并将涉嫌抢劫犯罪的嫌疑人张某调至张海同一监仓,由张海检举张某。后佛山市看守所向省高院出具张海在押期间具有检举立功的书面意见,省高院二审据此认定张海有立功表现,改判张海有期徒刑10年。

  二审判决后,应张海的要求,2008年9月,律师徐某又找到佛山市看守所负责深挖扩线工作的民警陈松柳,要求陈为张海提供一宗检举立功线索,同样是给出“好处费”3万元。陈松柳于2009年1月5日,根据有关破案材料向番禺监狱出具张海有检举立功的函。此后,该函被转交武江监狱。武江监狱据此向韶关市中院为张海提出减刑建议。丁飞雄在收受贿赂后,于2010年9月3日作出(2010)韶中法刑执字第7562号刑事裁定书(已撤销),为张海减刑2年。

  最后一次减刑让张海直接刑满释放。2010年7月,张海向武江监狱递交了他所谓的在番禺监狱服刑期间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经武江监狱向番禺监狱发函调查,由郭子川操纵,番禺监狱刘志民(已立案查处)安排操作,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经武江监狱报省监狱管理局,再由郭子川操纵,“认定张海在番禺监狱期间发明的汽车前后双视镜属于发明创造,且获得了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专利证书,符合申报重大立功的条件”。而经查证,该发明系黄鹭、康杰等人贿赂番禺监狱等单位涉案人员后,里外串通,由张海家属向他人购买所得。

  专案组还发现,张海能够频繁调动服刑监狱,并非一般涉案民警能力所及。另一名重要行贿人广州市紫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晓归案后交代,其与省司法厅原党委副书记王承魁“关系非同一般”,受黄鹭所托贿赂请求王承魁对张海予以关照。此外,2008年8月,黄鹭还向广东省监狱管理局时任狱政处处长郭子川行贿,请求郭子川在调监、减刑等方面对张海予以关照。

  张海羁押和服刑场所

  2005年3月24日张海因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被刑事拘留。

  2005年4月30日被逮捕,羁押于佛山市看守所。

  2008年11月12日(二审判决后),从佛山市看守所投监佛山监狱。

  2008年12月3日从佛山监狱转投番禺监狱。

  2009年12月3日从番禺监狱转投广东省武江监狱。

  韶关市中院原审判监督庭副庭长丁飞雄

  收受金额:30多万元

  为张海办理减刑2年1个月28天。

  佛山市看守所负责深挖扩线工作小组组长罗建能

  收受金额:3万元

  为张海寻找检举立功线索材料。

  佛山市看守所民警陈松柳

  收受金额:3万元

  向番禺监狱出具张海有检举立功的函。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原狱政处处长郭子川

  收受金额:不详

  操纵、认定张海在番禺监狱期间的发明创造,认定符合申报重大立功的条件。

  省司法厅原党委副书记王承魁

  收受金额:不详

  对张海调监、减刑予以关照。

  链接

  检察机关查处张海违法减刑系列案脉络

  2012年6月韶关市检察院查处韶关中院原法官丁飞雄徇私舞弊减刑、假释和受贿案,掌握张海女友黄鹭、秘书康杰向丁飞雄行贿线索

  2012年7月3 1日追捕人员在西安将康杰抓获归案

  同时,受黄鹭所托的另一重要行贿人广州市紫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晓浮出水面———牵出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原狱政处处长郭子川、广东省司法厅原党委副书记王承魁涉嫌徇私舞弊、受贿

  2012年8月16日韶关市检察院向省检提请张海违法减刑系列案指定管辖

  2012年8月2 7日韶关市检察院将郭子川、王承魁涉嫌职务犯罪线索交省检办理

  南方日报记者谷立辉

关键词:张海,减刑,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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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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