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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廊坊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新闻发布会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张伟 2023-12-22 11: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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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张伟)12月21日,廊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2023年度廊坊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新闻发布会,以下是发布会实录: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对外交流与新闻发布科 杨宝川

  各位记者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本场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介绍2023年度我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并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嘉宾有: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处非办主任崔浩同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风险处置科刘威同志。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来自省、市主要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

  首先,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处非办主任崔浩同志就全市2023年度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进行发布;

  发布人:廊坊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处非办主任崔浩

  同志们,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谨代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向长期以来关注、关心和支持廊坊金融业发展的新闻单位和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在建机制、抓源头、治乱象、防风险、保稳定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处非工作各责任单位强化担当意识,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履行职责,稳妥有序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及重点案件处置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非法集资案件形势分析。结合我市处置工作,从案件发生地域及集资参与人分布区域来看,主要集中在市主城区;从集资参与人群体来看,以赋闲在家的中老年群体以及热衷网上投资、网上购物的年轻人群体为主;从案件发生行业来看,主要集中在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养老旅游等新兴服务行业。面对非法集资行为多发态势,近年来,国家和省、市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有效化解遏制,取得积极成效。

  (二)监测预警工作开展情况。依托廊坊市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以常见非法集资手段、防范非法集资技巧、典型案例分析等为重点,每周刊发一次专题宣传,今年已刊发40余期;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压实属地责任,规范处理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信访联席办发布的涉非法集资类舆情信息200余期,未发生一起有影响的事件。

  (三)风险排查清理整治情况。根据《廊坊市金融风险排查工作方案》《廊坊市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排查工作方案》,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对市域内投资理财、金融服务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排查整治,努力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的预期目标。

  (四)非法集资宣传培训情况。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发动本行业、本领域相关单位,在室内显示屏、对外电子屏等滚动播放宣传信息;今年以来,市处非办组织处非一线人员教育培训2次,宣传教育活动2次,联合廊坊开发区、广阳区、安次区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联合宣传工作3次,共发放宣传资料7.6万余份,制作宣传短视频30多个,参与群众17万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广大群众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五)重点人员信访接待情况。切实落实信访工作各项举措机制。今年以来,公开电话接访480余人次,每周二约访重点人员30余人次,通报重点案件处置进度5次,解答域内外信访诉求信息30余条,圆满完成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的信访接待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互联网经济发展迅速,非法集资的手法、方式花样不断翻新,尤其借助高科技、借助各类平台的欺骗手段防不胜防。为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对下一步工作安排如下:

  一是加快推进重点案件处置。组织公安司法部门深入研究当前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严格落实“一案一策一专班”,加快推进存量案件处置,着力做好重点案件依法处置和资金清退等工作。

  二是强化风险监测和排查整治。深入监测预警,综合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积极融入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举报,切实提升预警能力和防范水平。同时,全面开展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加强对苗头性风险隐患的分析研判和处置化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三要切实加强防非宣传教育。坚持以防为主,借助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体平台,以风险防范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群体为重点,深入基层、丰富形式,开展多轮次、多形式、广覆盖的宣传工作,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行为。

  四要全力做好涉非信访接待。第一时间处置各类涉非法集资信访案(事)件,及时答复解决信访人诉求;梳理有信访隐患的非法集资案件,制定统一答复口径,做好定期通报和公开约访、接访;强化重点人的教育引导和政策解释工作,最大限度争取理解支持和配合处置。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对外交流与新闻发布科 杨宝川

  感谢崔局长,下面进入媒体记者提问环节,请需要提问的记者朋友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媒体。

  问题1:我是廊坊日报的记者,请问在非法集资案件处置过程中,是如何保障集资参与人权利的?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对外交流与新闻发布科 杨宝川

  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风险处置科刘威同志回答。

  廊坊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风险处置科刘威:谢谢你的提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集资参与人,是指向非法集资活动投入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帮助并获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除外。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过及时公布案件进展、涉案资产处置情况等方式,依法保障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利。集资参与人可以推选代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代表人。人民法院可以视案件情况决定集资参与人代表人参加或者旁听庭审,对集资参与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等请求不予受理。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对外交流与新闻发布科 杨宝川

  感谢刘科长,下面请继续提问。

  问题2:我是廊坊电视台的记者,请问在非法集资案件处置过程中,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处非办)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关系是怎样的?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对外交流与新闻发布科 杨宝川

  请刘科长回答。

  廊坊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风险处置科刘威:谢谢你的提问。根据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条例》和《河北省实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办法》,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组织调查,经调查认定属于非法集资的,应当责令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立即停止有关非法活动;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过程中,可商请处置非法集资职能部门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指派专业人员配合开展工作,协助查阅、复制有关专业资料,就案件涉及的专业问题出具认定意见。涉及需要行政处理的事项,应当及时移交处置非法集资职能部门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因此,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处非办)作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进行调查认定以及行政处置,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配合公检法等部门做好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办理。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对外交流与新闻发布科 杨宝川

  感谢刘科长。由于时间关系,回答记者提问环节就到这里。感谢两位嘉宾的发布和答问,同时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关注。本次新闻发布会的有关资料将于会后发送到廊坊市新闻发布的指定邮箱,请大家自行下载。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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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祝雪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