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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农村公路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祝雪娟 2023-02-24 1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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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祝雪娟)2月23日,记者从廊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廊坊市农村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我省第一部关于农村公路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解决了上位法通达基层“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新闻发布会现场。

  目前,廊坊市农村公路总里程达10101公里,路网密度达到157公里/百平方公里,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农村公路管理主体责任不明确、建设资金筹措难、养护资金来源不稳定以及损坏、污染、占用农村公路等问题,亟须通过立法予以解决。

  目前,国家和河北省尚未出台专门的农村公路法律法规,廊坊市既有的公路制度文件不能满足实践的需要。《条例》内容紧密结合廊坊农村公路实情,明确县级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细化和完善农村公路各项制度建设,为推进农村公路依法治理提供了法制保障。

  该《条例》明确了市级统筹、县级主责、乡级实施、村级自治的职责定位;提出了统筹协调、融合共享、绿色低碳、智慧集约的发展理念;探索建立了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的农村公路运营体系。

  该《条例》的实施,使今后廊坊市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有法可依,为廊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交通条件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关键词:廊坊,农村公路

责任编辑:祝雪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