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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廊坊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新闻发布会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祝雪娟 2022-12-27 18: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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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祝雪娟)12月27日,廊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2022年度廊坊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廊坊市2022年度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分析指出存在的矛盾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的思路和重点,动员社会各界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风险识别能力,积极参与线索举报,共同坚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以下是发布会实录: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贺娟

  各位记者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本场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介绍2022年度我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并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嘉宾有: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处非办主任崔浩同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风险处置科刘威同志。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来自中、省、市主要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

  首先,请崔局长就全市2022年度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进行发布;

  发布人: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处非办主任 崔浩

  同志们,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谨代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向长期以来关注、关心和支持廊坊金融业发展的新闻单位和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在建机制、抓源头、治乱象、防风险、保稳定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处非工作各责任单位强化担当意识,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履行职责,稳妥有序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及重点案件处置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非法集资案件形势分析。结合我市处置工作,从案件发生地域及集资参与人分布区域来看,主要集中在市主城区;从集资参与人群体来看,以赋闲在家的中老年群体以及热衷网上投资、网上购物的年轻人群体为主;从案件发生行业来看,主要集中在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养老旅游等新兴服务行业。面对非法集资行为多发态势,近年来,国家和省、市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有效化解遏制,取得积极成效。

  (二)监测预警工作开展情况。今年以来,市处非办组织常态化发布非法集资风险隐患监测预警信息40余期,规范有效处理了涉稳舆情信息150余期。充分发挥“河北金融云”监管服务平台和廊坊市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作用,加强与公安司法部门以及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努力提升我市风险监测预警和防控处置水平。

  (三)风险排查清理整治情况。压实各县(市、区)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用足用好“四个干”工作法和“四色管理法”,对全市3000余家投资理财、金融服务机构等企业风险隐患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排查整改,力争做到线上线下全覆盖,实现早发现、早处置、早打击的目标任务。

  (四)非法集资宣传培训情况。组织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千屏万幕”联动宣传教育活动,在中心公园和大型商业写字楼、居民小区广告位广泛开展宣传,有效提升了广大群众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组织全市处非一线工作人员300余人开展业务培训,有效提高了受训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助力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五)重点人员信访接待情况。切实落实信访工作各项举措机制。今年以来,公开电话接访500余人次,每周二约访重点人员30余人次,通报重点案件处置进度6次,解答域内外信访诉求信息30余条,圆满完成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的信访接待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受疫情影响,社会经济发展放缓,互联网经济发展迅速,骗子的手法、方式花样不断翻新,尤其借助高科技、借助各类平台的欺骗手段防不胜防。为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对下步工作安排如下:

  一是加快推进重点案件处置。组织公安司法部门深入研究当前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严格落实“一案一策一专班”,加快推进存量案件处置,着力做好重点案件依法处置和资金清退等工作,争取早日结案。

  二是强化风险监测和排查整治。深入监测预警,综合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积极融入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举报,切实提升预警能力和防范水平。同时,全面开展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加强对苗头性风险隐患的分析研判和处置化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三要切实加强防非宣传教育。坚持以防为主,借助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体平台,以风险防范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群体为重点,深入基层、丰富形式,开展多轮次、多形式、广覆盖的宣传工作,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行为。

  四要全力做好涉非信访接待。第一时间处置各类涉非法集资信访案(事)件,及时答复解决信访人诉求;梳理有信访隐患的非法集资案件,制定统一答复口径,做好定期通报和公开约访、接访;强化重点人的教育引导和政策解释工作,最大限度争取理解支持和配合处置。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贺娟

  感谢崔局长,下面进入媒体记者提问环节,请需要提问的记者朋友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媒体。

  问题1:我是廊坊日报的记者,《河北省实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办法》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请问,该《办法》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职责做了哪些细化完善规定?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贺娟

  请刘科长回答。

  廊坊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风险处置科刘威:国务院公布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已于2021年5月1日起实施,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条例》,结合我省实际,细化出台的《河北省实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办法》已经省政府第162次常务会通过,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职责分三个层次进行了细化完善。一是对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的职责进行了细化,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事项;二是对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责任进行了明确,要求加强本行业、本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排查和监测预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并配合做好相关处置工作;三是对行业协会、商会职责作出规定,要求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督促、引导成员积极防范非法集资。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贺娟

  感谢刘科长,下面请继续提问。

  问题2:我是河北电视台的记者,想问一下,关于非法集资案件的处理中,涉案人员资产具体是怎么处置的,如果集资参与人受到了损失,由谁承担?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贺娟

  请刘科长回答。

  廊坊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风险处置科刘威:谢谢你的问题。《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应当向集资参与人清退集资资金。清退过程应当接受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所以,对于非法集资参与人所受的损失,按照法律规定是根据集资款的清退情况,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在诉讼结束后统一清退。对于不足部分的损失只能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国家层面能做的就是全力监督、追查和强制退赔。

  涉案资产的处置是非法集资在案件处置当中的一个重点和难点,也是参与集资人最关心的一个问题。一般的程序是这样的:案发地人民政府制定一个处置方案,组织开展涉案资产追缴,这个追缴我们要求一个最大化和一个最小化,最大化是让涉案资产的追缴变现能够最大化,同时让参与人的损失能够最小化。按照这个原则,公安司法部门要开展涉案资产的追缴、集资参与人登记核对、涉案资产拍卖变现、集资款的清退。集资款的清退应根据清理后剩余的资金,按照集资人参与的比例给予统一的清退。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贺娟

  感谢刘科长。由于时间关系,回答记者提问环节就到这里。感谢两位嘉宾的发布和精彩答问,同时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关注。本次新闻发布会的有关资料将于会后发送到廊坊市新闻发布的指定邮箱,请大家自行下载。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关键词:廊坊,非法集资

责任编辑:祝雪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