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廊坊市实施省域内异地就医无差别化政策
异地就医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备受群众期待关注。廊坊市医疗保障局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政策实现省内无异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迅速推进省域内异地就医无差别化政策。该政策将于9月1日起实施,届时将面向河北省内各统筹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实现“取消所有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同级别医疗机构同比例待遇政策”,进一步提升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待遇保障水平和异地就医经办服务的便捷性。 ●百姓将享多重利好 《通知》要求取消所有河北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可按规定在省内所有统筹区选择已开通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无需备案,实现河北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同时,考虑到因特殊情况无法直接结算的群众,保留了手工结算的渠道。 《通知》明确规定河北省内参保患者在河北省内其它统筹区异地就医住院时,不再提高起付线,降低报销比例,实行同级别医疗机构同比例待遇政策。河北省内异地住院在省内所有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个人账户费用均可直接结算。 《通知》明确河北省内异地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限定全省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取消各统筹区门诊慢(特)病定点数量限制,河北省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使用基本医保和个人账户直接结算,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门诊慢(特)病定点由各统筹区确定。 ●廊坊市迅速推进落实 为落实《通知》要求,确保9月1日全省“省内无异地”政策顺利实施,方便参保人在省内就医,享受本市同等待遇,8月26日0时起,全省将暂停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9月1日0时起,上线启用新版异地就医管理系统,全面恢复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办理。 市医疗保障局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停机期间医保业务办理注意事项主要涉及停办异地就医网上直接报销业务、新系统上线后省外就医结算办法及异地就医人员出院手续办理三方面。 停机期间,异地住院、门诊、拿药直接结算等业务系统停止使用。 停机期间,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9月1日后未出院的,可以在办理补充备案手续后直接结算;不能直接结算或已出院现金结算的,可回本地医保部门手工报销。 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在系统停机前,要为已出院的异地病人及时办理出院结算手续;住院病人在新系统开机后办理出院时,重新上传费用明细后即可结算。停机期间在廊坊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入院的异地参保人可先自费结账,待新系统开机后再办理入院手续,即可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以减轻参保人现金垫付压力和跑腿负担。 对于本次异地就医管理系统切换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敬请相关单位、参保人员和社会各界谅解。有不清楚的事项,可电话咨询参保地经办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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