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廊坊讯(通讯员 陈辉 朱同峰 记者 祝雪娟)“处分决定执行是纪律审查工作的重要环节,每一个处分决定都要及时准确执行到位……”日前,永清县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曹海涛在该县业务讲坛上,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就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进行了专题讲解。
据悉,为有效解决处分决定执行中存在的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程序不规范、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该县纪委从明晰职责、跟踪督办、制度规范、专项检查等环节入手,强化“五连环”工作举措,力促处分决定执行到位,维护了纪律的权威性、严肃性。
明职责——拧紧“压力阀”。明晰职责分工,完善处分决定执行履责链条。明确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组织、协调和督促职能;明确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是处分决定执行直接责任主体,根据处分决定内容,协助相关部门或直接落实到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要求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立足职能,将处分决定执行涉及本部门的内容落实到位。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2017年以来,召开联席会议2次,通报案例13例,协调解决问题7项。
强督办——开启“跟踪仪”。建立违纪违法人员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台账,将全部审结案件录入台账、跟踪督办,特别是针对机关事业单位的、重处分的或涉刑人员,分门别类梳理违纪违法人员的身份、级别、处分情况、需要落实的项目及完成时限等内容,做到了精细化管理、精准化落实。在此基础上,该县推行了案件审理主审人负责制,由主审人对主审案件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进行“一对一”跟踪督办。据了解,2017年以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结案165件,纪律处分165人,处分决定执行到位率100%。
建制度——规范“程序链”。针对处分决定执行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整等问题,该县实行了处分决定执行个案告知和情况报告制度。下达处分决定同时,以个案告知的形式,向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及相关职能部门,一并告知处分决定宣布送达的期限和方式、归档手续及对职务、工资、年度考核、职务晋升的调整等事项,要求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及相关职能部门,30日内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以《处分决定送达回证》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的形式,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对执行不及时、手续材料不健全的,及时督促落实。
重细节——织密“督查网”。坚持每年对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定期检查,从中发现问题,严格督促整改,确保执行到位。在检查工作中,该县创新实践了“九查九看”工作法,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看处分决定是否送达到位;查会议记录,看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在适当范围宣布;查组织人事档案,看处分决定是否投档;查干部任职审批表,看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干部职务是否按规定变动;查受处分人的职务任免情况,看有无在处分决定影响期内违规提拔问题;查工资变动审批表,看工资是否按规定降级;查收缴违纪款票据及扣押清单,看违纪所得经济利益是否退赔或收缴;查年度考核表,看年度考核是否按规定确定等次;查整改后的相关情况,看建议事项是否有效落实。据了解,2017年以来,该县共开展专项检查2次,查阅卷宗及有关资料130余份,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4项。
严审查——把好“廉洁关”。坚决做到不为违纪者“开绿灯”,不对处分决定“打白条”。凡涉及党员干部提拔任用、考核考评、评先推优、晋级晋职等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事先发函书面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建议,请求对相关人员遵规守纪情况进行审查,在职人员由县纪委案件审理室、信访室、案管室等职能室联审签字,严把审查关,严禁对受处人员“开绿灯”或“先斩后奏”等变通处理。2017年以来,该县纪委共审查党员及监察对象167人,提出否定意见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