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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大香线交通事故肇事司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 长城网  祝雪娟
2018-07-17 15: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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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截图。香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供图

  长城网廊坊讯(记者 祝雪娟)7月16日,廊坊市香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布公告称,2018年7月15日14时34分许,山东省乐陵市驾驶人辛某某驾驶号牌为鲁N15 XXX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大香线由北向南行驶至香河段京东新城小区路口处,因刹车原因导致车辆失控,与前方顺行停车等待信号灯通行的由张某某驾驶的金杯小型客车(吉JNV XXX)相撞,后又与路边行人史某某、白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康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津AHC XXX)和停在路边售卖西瓜的轻型货车(京QX5 XXX)相撞。

       事故发生后,交警、消防、医疗等部门迅速前往现场开展救援及调查处置工作。经查,事故当场造成8人受伤,全部立即送往香河县人民医院救治,其中重伤2人、轻伤6人,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当日,肇事驾驶人辛某某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正在进行中。

关键词:香河县,“7.15”大香线交通事故,强制措施责任编辑:孙泽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