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三河模范警员王鑫:伤疤就是最高奖章
“最美三河人”王鑫。吴敬华供图 长城网廊坊7月26日讯(记者 孙泽恒 通讯员 吴敬华)他个子不高,却让人感觉高大伟岸;他脸上有疤痕,却让人觉得英俊无比。近日,在河北省公安厅举办的“2015·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巡回报告会上,作为民警中的唯一一名辅警人员,三河市公安局新集派出所辅警王鑫的一句:“为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豁出性命我也在所不惜。”让全场听众为之动容。 开学第一天案件突发 2015年3月9日下午2点,指导员刘庆来“咣当”一下子推开门,冲王鑫和同事们喊道:“赶紧!换上防刺服,拿上盾牌、钢叉,跟我走!”当时的气氛一下子紧张了起来。在出警的路上,王鑫才知道,就在几分钟前,派出所接到报警:张庄村50多岁的单身汉李某某间歇性精神病突然犯了,拿着菜刀猛砍邻居家的门,然后又到自家院子乱舞乱砍,吓得邻居大门紧闭,谁也不敢出来。李某某的家人打了120,医护人员和救护车中午就来了,可一见这架势,没人敢靠近,只好报了警。 王鑫介绍,李某某有间歇性精神病,是所里的重点管控对象。平常不犯病的时候,和正常人一样,过去犯病时,也就是大喊大叫,没发生什么危险。精神病人一旦发病,爆发力惊人,催泪瓦斯都不起作用,何况李某某是个一米八高的壮汉。李某某家前街有个小学,后街有个幼儿园,有300多个孩子,当天正好是开学第一天,此时正是孩子们上学的点儿,这要是让他跑到街上,见谁砍谁,后果不敢设想,必须赶紧制服他! 只要孩子安全豁出性命也要上 王鑫手持盾牌慢慢走向门口,指导员和两名同事手拿钢叉紧随王鑫身后保护,李某某见有人靠近,忽然向空中横劈了一刀,大喊:“谁也别进来,谁进屋我就砍谁的脑袋!”说话间,一刀劈向窗户棱上。“我哪里不知道危险哪!可已经把他堵到了屋里,正是制服他的好时机,如果让他跑出去,那有危险就是去上学的孩子,就是街头晒太阳的老人了!”在王鑫刚要跨进屋里时,李某某上扑举刀砍过来,王鑫举起盾牌想把李某某推倒,但他的力气太大了,连砍三刀,刀刀砍在盾牌上,把王鑫半截身子都震麻了。 指导员让王鑫和另外一个手持盾牌的同事堵在门外,自己站在门口,试图稳住李某某,指导员一边分散着李某某的注意力,一边悄悄给了王鑫和同事手势,突然三人一起手持盾牌冲进屋里扑向李某某,想一下子用盾牌把李某某,逼到墙角处制服他,可墙角处横着一个长条凳子,给了李某某反抗的空间,王鑫离李某某最近,菜刀猛得举起来,越过盾牌一下子砍到了王鑫的额头上。 据王鑫回忆,那一瞬间,只感觉头一蒙,一片热乎乎的东西一下子糊住双眼,什么也看不见了。王鑫知道自己可能受伤了,可这时候根本顾不上这些,依然凭着感觉举着盾牌死死顶住李某某,和同事们一起把李某某摁在地上。 群众平安就是我们最大的荣誉 等王鑫清醒过来时,已经躺在了医院的病床上。医生说,王鑫的额骨全碎了,面部伤口长达15公分长,眼部泪管被砍断,五官科、眼科、烧伤整形科三名主任一起给王鑫做了手术,一共缝合了67针。王鑫在医院住了11天,回家休养了半年后才回到了工作岗位。现在,王鑫的右眼还怕光、怕风,睡觉时不能完全闭合,而且落下了神经性头疼的病根。 对那天的行为,王鑫说自己一点也不后悔。他早就立志当一名勇敢无畏的警察,和同事们共同战斗,为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豁出性命也在所不惜。王鑫说:“在制服李某某时,我的几位同事也都不同程度的受了伤,指导员在夺刀时手掌被割开,除了骨头没断其余全断了,大家都没有怨言。群众的安全,就是我们最大的荣誉,我脸上这道伤疤,就是我最高的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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