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劳动”的传统仍需弘扬
义务劳动是指不计定额,不要报酬,自觉自愿地为社会劳动。组织开展全民义务劳动不仅有利于弘扬党的优良传统,而且顺应现代文明潮流。列宁曾把十月革命胜利后在俄国工人中产生的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称之为“伟大的创举”,是共产主义思想觉悟的具体表现。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取决于全民的文明素质和对城市公共管理的参与意识,自觉地投身到城市的管理中去,组织开展全民义务劳动,就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具体实践。 记得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义务劳动是人们经常开展的一项集体性活动。在那个特定的历史时期,义务劳动发挥了一定的宣传发动作用,较好地倡导奉献精神。然而,在市场经济时代,义务劳动逐步扭曲了本义,成了作秀的形式主义,几十个人甚至上百号人集体亮相,轰轰烈烈地走过场,引起人们的普遍反感。因此,义务劳动逐渐淡出“市场”,慢慢在人们的视线中消失与。 劳动是人民群众创造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主要手段,虽有义务劳动和有偿劳动之分,但劳动能够成就我们的人生,劳动能够锻炼我们的作风,劳动能够提升我们的生活水平。所以我们倡导的“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可敬、劳动最伟大”的理念必须牢牢铭记在心,付诸于实践之中。目前,正是春回大地、万物复苏的季节,笔者认为,大搞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再度提倡义务劳动大有必要。 春季爱国卫生运动不能单靠职能部门或者环卫工人那点单薄力量,要在全社会形成合力,动员全民参与,才能在短时间内达到明显效果。那么义务劳动就是最好的、最有成效的办法。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都可根据自家特点,组织义务劳动,把春季爱国卫生运动落到实处。 义务劳动的可贵,在于他张扬了一种集体主义精神。义务劳动,是一种不计报酬的劳动,是一种为了公众利益的公益活动,体现着人的一种高尚的道德情怀和向上的社会精神风貌,给人们带来温馨与和谐。义务劳动中闪烁着团结向上的集体主义精神和不计报酬的高尚风格,体现着人性美,也体现着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永远不会过时。 义务劳动是奉献社会的一种最直接的做法,清除垃圾需要义务劳动,建设美好社会需要义务劳动,义务劳动永远是光荣和值得倡导的。(梁云祥) |
关键词:义务劳动,传统,弘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