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5名“小电镀”业主非法经营污染环境被判刑
1月24日上午,记者从霸州市法院了解到,当天上午法院集中对4起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进行宣判,其中5名被告人被判刑。 当日宣判案件特点为数量大、被告人数多,且被告人均为在居民区附近非法经营的“小电镀”业主,犯罪手段均为利用暗管或渗坑非法排放废酸水。 据悉,针对部分乡镇非法经营“小电镀”较多、区域相对集中的情况,霸州市集中力量,加大查处力度,环保、公、检、法等各执法部门,协调联动,从严从重打击。 霸州市法院党组成员、刑一庭庭长吴胜利介绍,法院为环境污染案件建立“绿色通道”,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坚持从严惩处,重拳出击。在案件审理中,严格按照执行刑法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和程序关。同时,通过公开开庭与宣判等形式,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环境污染案件的社会危害性,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环境污染犯罪。(王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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