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家饭店集团质疑北京工商整治“霸王条款”行动
1月16日,本报以“北京工商整治餐饮业霸王条款中消协支持行政部门履职”为题,报道了针对自1月9日起,北京市工商局正式启动的餐饮行业“霸王条款”整治行动,中消协明确表态,支持行政部门依法履责。 16日当天,全国30家饭店集团也就北京工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发表公开信,对北京市工商局的作法表示强烈不满,并称在企业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将采取正当途径,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该公开信质疑称,北京市工商局将企业某些正当的经营自主权定性为“不公平格式条款”,缺乏政府工作本应具备的严谨性,已对企业的正常经营形成困扰;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时,需要尊重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遵从基本的工作程序,如召开听证会,与企业或行业协会进行必要的沟通,以求得对相关政策的广泛共识。当某些政策一旦受到广泛质疑时,则应听取和采纳各界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而不应不顾事实地辩解或蛮干。 公开信表示,支持相关行业协会针对北京市工商局的不当作为所表达的态度和采取的措施,并呼吁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应与企业和行业协会实现公开的对话和沟通,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此外,去年12月,国家工商总局、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消协均曾回应中国烹饪协会,表示监管“霸王条款”是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责,是为消费者维护公平的体现,对餐饮行业“霸王条款”的认定“有充分的法律和现实依据”。记者余瀛波 |
关键词:霸王条款,北京工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