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非居民垃圾处理费涨11倍 乱倒垃圾可罚10万
-追责 乱倒垃圾最高罚10万 韩利表示,为避免收费标准提高后,非法清运单位进入环卫市场,低价收运并乱倒乱卸垃圾,市政市容委将会同城管、工商、交通等部门和属地区县政府建立综合管理和执法机制,加大对非法从事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单位的综合监管和执法力度。 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将生活垃圾交由未经许可或者备案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置的,罚款5000元至5万元;运输单位混装混运、随意倾倒、丢弃、遗撒对方生活垃圾的,罚款5000元至5万元,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许可证;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拆除工程的承担单位违反规定处理建筑垃圾的罚款1万元至10万元。 此外,韩利表示,新价格政策实施后,可以强化产生者付费责任,引导产废单位从源头对垃圾进行分类、减量。据介绍,调查显示,收费标准调整后,约60%的社会单位表示将会垃圾分类,促进垃圾减量10%以上。 【排污费】 排污实行阶梯收费 治理成本超目前收费标准9到17倍,调整后提高到10元/公斤和12元/公斤 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冯惠生表示,此次征收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四类污染物是影响北京空气和水环境的主要污染物,也是国家考核污染减排的约束性指标,其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又是PM2.5的主要组成部分。2012年这四种污染物总排放量为47.8万吨。 冯惠生介绍,排污收费标准至今已经执行了10年,基本每公斤不到1元。排污收费标准已经远低于目前的治理成本,治理成本是现行收费标准的9-17倍左右。收费标准过低,导致价格杠杆扭曲,对污染减排产生不利影响,企业主动治理减排积极性不高,加剧了城市环境污染治理难度。 此外,根据《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企业超标排污的罚款金额,是按照应交排污费的2到5倍计算,由于现行收费标准过低造成罚款金额也低,一些企业甘愿冒着被抓被罚的风险也要偷排,而不投资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如此一来,导致“企业排污政府埋单”。 按照此次规定,明年1月1日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统一调整为每公斤10元,氨氮调整为每公斤12元。 同时实施阶梯式差别化的排污收费政策:污染物实际排放值低于规定排放标准50%时,按收费标准减半计收排污费;污染物实际排放值在规定排放标准50%—100%之间,按收费标准计收排污费;污染物实际排放值超过规定排放标准时,按收费标准加倍计收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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