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183件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
辽宁省: 辽宁省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刘德海,男,沈阳市辽中县卫生局局长,操办儿子结婚喜宴问题,2014年3月给予警告处分。 2、唐兴慧,男,辽宁省营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监察局干部,收送节礼,2014年3月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才荣军,男,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水源镇赏军村村委会委员,大办婚丧喜庆,2014年3月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4、孙柱,男,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科科长,收送节礼,2014年3月给予警告处分。 5、蔡君阁,男,辽宁省营口市国土资源局征地整理中心主任,收受节礼、违规使用公务用车,2014年3月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6、马驰,男,辽宁省营口市畜牧局党组书记、局长,楼堂馆所违规,2014年3月给予警告处分。 7、邹伟,男,大洼县东风学校教师,操办乔迁宴,2014年3月10日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8、龚长玉,男,大洼县东风学校教师,操办乔迁宴,2014年3月12日给予记过处分。 9、张恩来,男,大洼县西安镇小亮沟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孙女办满月,2014年3月10日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0、张维家,男,福金小学校长,公款吃喝,2014年3月给予警告处分。(辽宁省纪委) |
关键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