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检察系统:办理首例控辩协商同录案件
近日,廊坊开发区检察院对一起非法经营案的认罪认罚控辩协商过程进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这是廊坊市检察系统推开该项工作以来办理的首例控辩协商同录案件。 2020年1月起,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没有取得任何销售和储存资质的情况下,私自销售醇基燃料,获利人民币3万余元,后被公安机关查获。李某某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审查起诉中,鉴于李某某没有聘请辩护人,检察机关提前通知值班律师到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协商前,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重申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程序和后果,并告知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控辩协商及签署具结书过程中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协商中,检察官向李某某出具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会同值班律师围绕案件基本事实、定性、适用程序、量刑情节、量刑建议及计算方式等进行了详细的释法说理。 经过控辩双方充分的量刑协商,李某某承认犯罪事实并接受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在值班律师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控辩协商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经刻盘、封装和李某某、值班律师签字确认后留档备查。 2021年以来,我市检察系统针对认罪认罚案件中听取意见不到位和控辩量刑协商不足、质量不高问题,着力在加强与律师沟通协商上下功夫,在全省率先探索推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机制。 市检察院成立领导小组,为保障控辩协商的真实性、自愿性,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有效减低上诉率,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案质效打下坚实基础。(记者 杨雅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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