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春节期间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816起
为持续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领导下,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控,严打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取得了显著成效。春节期间,共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816起,处罚违法人员816人。 全市公安机关从烟花爆竹运输、燃放、打非等关键环节入手,不断加强管理,持续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在全市部署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了《廊坊市公安局关于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全力查缴非法制贩、存储烟花爆竹黑窝点,全力收缴非法烟花爆竹,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市公安局成立了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春节期间,又两次召开全市公安机关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调度会议,就严查严打违法燃放行为作出具体部署;主要领导亲自坐镇,主管领导亲临一线带队指挥,全体民警深入社区、村街巡逻查控,市公安局从机关抽调警力360人次下沉到分局各派出所,与社区民警一起奋战在查控一线,真正形成了全警参与、上下联动,严打严控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局面。 工作中,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大力开展禁燃禁放主题宣传,最大限度地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安全、文明过节;各地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宣传的同时,因地制宜地采取张贴禁放通告、发放致群众公开信、设置禁放标识、悬挂横幅等方式,广泛宣传造势;各地均建立了举报奖励机制,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奖励基金,激发群众举报热情,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管控的浓厚氛围。 全市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严打严处的高压态势,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特别是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等春节禁放的重点时段,强化打击力度。 据统计,春节期间,全市共出动警力2万余人次,动员社会力量2.8万人次,查处各类涉烟花爆竹案件899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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