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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医疗保障局药品集中采购情况新闻发布会实录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孙泽恒 2020-10-25 22:05:38

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孙泽恒 摄

  长城网讯(记者 孙泽恒)10月22日,廊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通报廊坊市药品集中采购情况。廊坊市第二批集中采购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到72.81%,单品价格最高降幅达到93%。截至10月20日已完成采购数量66.13万盒,采购金额661.32万元。以下是发布会文字实录: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对外交流与新闻发布科科长吴源生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大家好!医疗保障制度是民生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药品价格是多方利益博弈的焦点,改革难度很大。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目的是为了让人们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更好的药品。这项改革事关医改持续深化,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廊坊市医疗保障局自2018年底成立以来,将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作为重点工作,目前已先后实施了国家组织“4+7”药品集中采购、国家组织第二批药品集中采购、河北省“两病”用药集中采购、“三明联盟”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预计在一个采购周期(12个月)内减少药品采购金额1.67亿元。

  为扩大社会知晓度,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方面负责人介绍我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注的问题。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廊坊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李涛同志市医疗保障局医药管理和招采科刘则红科长,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赵波主任,市医疗保障局信息结算中心来君主任,市医疗保障局药械招采中心甄善波主任,市医疗保障局医药管理和招采科杨涛副科长,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李博副科长,以及相关科室单位人员。

  新闻媒体朋友们。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请市医疗保障局李涛副局长发布新闻;二是与记者朋友们就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首先,请李涛同志进行新闻发布。

  发布人:廊坊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李涛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首先,我代表市医疗保障局感谢新闻媒体朋友们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市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边组建、边运行、边发展”,加强医保管理服务,不断完善政策体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推动医疗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全市医疗保障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医疗保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下面,我就全市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开展背景

  2019年1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正式发布,明确在11个试点城市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标志着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试点工作的正式启动。河北省率先以省为单位于2019年7月1日跟进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使药品的采购模式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

  二、工作开展情况

  国家组织第一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2019年7月1日,我市第一时间实施了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工作,按照2018年度公立医院用量的60%确定采购量,集中采购25种43个品规常用药品,经过国家组织谈判采购,使药品价格平均降幅63%。截至今年6月30日第一个采购周期结束,我市完成采购数量383.21万盒,采购金额6344.7万元,完成约定任务量的186.99%。第一批第一个采购周期大约可节省药品费用1.6亿元。

  第二个采购周期自今年7月1日续约,截至10月20日已完成采购数量124.81万盒,采购金额1894.39万元,已完成全年采购量的72.92%。

  (二)国家组织第二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自2020年4月1日零时起,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和配套政策正式在我市落地实施。与第一批相比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参与采购的医药机构更多。除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外,医保定点民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可自愿参加。二是集中采购的药品范围更广。共有32种49个品规药品,覆盖糖尿病、高血压、抗肿瘤和罕见病等治疗领域,三是价格降幅更大。第二批集中采购的药品我市平均降幅达到72.81%,单品最高降幅达到93%。截至10月20日已完成采购数量66.13万盒,采购金额661.32万元,已完成周期采购量的45.89%。

  (三)河北省组织“两病”用药集中采购工作。2019年3月1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将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纳入医保”。2019年11月19日河北省医保局、卫健委等四部门出台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明确了:参加居民医保并需要采取药物治疗“两病”患者,医保按50%给予报销,高血压年支付上限为225元,糖尿病年支付上限为375元。2019年12月25日我市开始实施“两病”人群认定及相关药品采购和使用工作,“两病”集中采购药品涉及13个药品,我市“两病”规范管理人数为69.2万人。截至2020年10月20日共采购“两病”用药37.82万盒,采购金额338.95万元,此项工作极大降低了居民“两病”患者用药费用。

  (四)三明招采联盟组织集中采购工作。所谓三明联盟是原国务院医改办、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直接指导下跨区域、开放共享的药品耗材(含试剂)联合限价采购全国联盟。目前联盟区域已覆盖15省,联盟成员24个地级市,覆盖区域人口1.3亿人,我市为联盟成员单位。

  自6月1日起,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的7个品种在我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采购并使用,涵盖心血管、风湿、细菌感染等多种疾病的治疗用药,总体平均降幅69.52%,单品最大降幅91.63%。按我市填报的药品使用数据量统计,原采购金额666.88万元,降价后采购金额126.86万元,预计可节省药品费用540万元。截至10月20日已完成采购数量6.12万盒,采购金额57.9万元,已完成周期采购量的40.1%。

  (五)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带量采购(人工晶体)工作。本次人工晶体带量采购,共有19家申报企业的44个产品中选与联合采购地区的原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44.92%,最高降幅为70%。按产地区分,国外进口产品36个,国内企业产品8个;价格区间在500元至11000元,可满足不同患者需求。全市预采报量6000余片,自9月30日起已正式组织实施,我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均可通过河北省耗材采购平台进行采购。

  三、工作措施

  为确保医疗机构优先为患者开具中选药品,真正让老百姓用上质优价廉的好药,我们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

  一是充分利用河北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监测功能,对各医疗机构实际采购数据、完成情况进行监测。医院进什么药,开了多少,一目了然。

  二是畅通中选药品进院渠道,中选药品直接进医院,不需要经过医院药事委员会评审,不得以费用总控、药占比等为由限制进院。

  三是对于不按规定采购、使用中选药品的医疗机构,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加强管理,并在医保基金拨付、医保定点资格纳入、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医疗机构负责人目标责任考核等方面予以惩戒。

  四是加强医疗行为监管,对于不按规定合理使用中选药品的医务人员,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

  (一)国家组织第三批集中采购,8月24日,第三批经国家谈判集采中选结果公布,又有55个药品中选,平均降价达到了53%,单品最高降价在95%以上,由此可以看出,从第三批开始,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进入常态化、扩展化运行。我市将于2020年11月1日落实第三批药品采购工作。

  (二)国家组织心脏支架集中采购,据统计,2009年到2019年,我国冠心病介入治疗快速发展,每年的病例数从23万例发展到超过100万例,年增长速度10%至20%。2019年冠心病支架费用约150亿,占到全国高值耗材总费用的十分之一。国务院副总理韩正9月10日主持召开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明确了冠心病支架作为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突破口。目前全市已完成需求量报送工作,共涉及使用量较大的包括市医院、管道局医院在内的8家医疗机构,共上报需求量6600个。

  (三)研究制定结余留用政策。我局将通过考核机制,将集中采购改革节省的部分统筹医保基金,按不超过50%的比例作为结余留用资金,用来返还给医疗机构,鼓励医疗机构使用集中招采的药品耗材。

  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将充分发挥搭平台、促对接、保供应、强监管的作用,及时更新医保信息系统,落实好医保基金预付、医保报销政策,加强中选药品的采购、配送、使用、结算回款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管,监测预警药品短缺信息,切实让老百姓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在做好中选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同时,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做到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谢谢大家!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对外交流与新闻发布科科长吴源生

  下面,进入交流环节。

  问题:国家组织第二批药品集中采购时,我市同步调整了医保支付政策,那么患者使用集中采购药品对报销有影响吗?

  集中采购药品只是降低了价格,并不影响患者本人的医保待遇,患者使用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报销比例与现行医保政策一致。在使用中选药品时,住院病人和门诊病人分别按照住院、门诊的医保待遇进行报销。但患者的住院总费用是会降低的,那么自付部分肯定也会降低,患者的住院负担自然也就减轻了不少。打个比方,假如一位患者住院总费用为1万元,其中药品费用3000元,由于患者使用的是集中采购药品,价格低廉,药品费用由3000元降至1500元,医保报销700元,那么个人药品负担只剩下800元。

  问题:集中采购药品中有不少治疗慢性病的药品,那么,集中采购后,医院是否会给慢性病患者替换药品,效果有差别吗?

  集中采购的药品有一部分属于仿制药。这里需要重点为大家介绍一下,仿制药是相对专利药而言的,专利药是最早研发、最先提出专利申请并获得专利保护的商品名药品,一般有17-20年的保护期,在保护期内,其他企业未经许可不能仿制和销售。当专利药过了专利保护期,由原生产商生产的药品称为原研药,其他生产商生产仿制出的药品称为仿制药。仿制药与专利药在质量和疗效上是一致的,在临床上与原研药可以相互替代。本次集中采购坚持质量原则,药品的质量入围资格以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为质量托底要求。同时,国家对这些药物实行批批监测,质量更有保障。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对外交流与新闻发布科科长吴源生

  感谢记者朋友们的关注与交流,也感谢相关负责人的全面介绍。由于时间关系,与记者交流就到这里。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关键词:廊坊
责任编辑:孙泽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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