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长城网 >> 廊坊频道 >> 新闻发布厅

廊坊市纳税信用评价新闻发布会实录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祝雪娟 2020-08-04 10:06:55

新闻发布会现场。万令堃 摄

  长城网廊坊讯(记者 祝雪娟)7月28日,廊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发布全市纳税信用评价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结果应用、补复评和修复以及落实《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情况。进一步加强廊坊市纳税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纳税信用管理,强化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扶持诚信纳税人发展,合力营造法治、公平、高效、和谐的税收营商环境,促进廊坊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下是文字实录:

  主持人: 廊坊市委宣传部对外交流与新闻发布科科长吴源生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在这阳光灿烂,万物英发的美好时节,我们诚邀省、市主流媒体记者朋友相聚于此,参加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纳税信用评价”新闻发布会。在此,我对大家的光临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首先,向大家介绍一下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新闻媒体。他们是:河北日报、河北电视台、河北经济日报、燕赵都市报、河北工人报、共产党员网、中国网、网易网、长城网、河北新闻网、廊坊日报、廊坊电视台、廊坊都市报等省、市主要新闻媒体记者朋友们。

  今天新闻发布会将重点介绍全市税务部门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开展2019年度全市纳税信用评价情况和落实《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情况。发布会议程主要有两项,一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江燕发布全市税务系统开展全市纳税信用评价情况和落实《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情况;二是进行现场采访问答。

  请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江燕发布全市纳税信用评价情况和落实《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情况。

  发布人: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江燕

  尊敬的新闻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按照新闻发布会议程,我代表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对全市纳税信用评价情况和落实《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情况作发布介绍。

  一、纳税信用评价的基本情况

  廊坊市2020年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在3月份启动,4月份完成。按照上级要求,全国统一于6月份开始向社会发布。全市共对118094户符合条件的企业类纳税人2019年度的纳税信用进行了评价。评价出A级纳税人6259户;B级纳税人52291户;M级纳税人51762户;C级纳税人1275户;D级纳税人6507户。其中,A、B、M级纳税人占比93.4%,反映出我市纳税守信群体逐年递增、失信群体逐年递减,全市纳税信用状况总体稳中向好。目前,A级纳税人名单已经通过河北省电子税务局、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廊坊市税务局网站、廊坊市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告。

  二、纳税信用评价的主要做法

  (一)统一部署,夯实评价基础。纳税信用年度评价工作初期恰逢疫情防控关键期,市局统筹岗责权限分配,细化责任分工,理顺工作流程,组织线上培训,将上级实时要求、操作常见问题及调整指标的各项要求逐项解读,使一线税务人员掌握相关政策、指标释义、指标口径、熟悉系统操作,确保学得会,能操作。

  (二)把握重点,提升评价质量。各县(市、区)管理分局一线人员对纳税信用管理系统所辖参评纳税人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逐户核查、仔细确认,尤其对于涉及A级、D级和不予评价情形判定的数据,重点复核,确保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严格把关,防控评价风险。我市税务系统信用管理各岗位、各环节严格指标调整流程,逐户逐条核实调整指标和原因。坚持“无相关资料或资料不全的,一律不得审核通过”。全市税务系统按照2020年评价方案时间节点要求,有序开展信息核查、任务分配、评价确认、指标调整、结果复核等工作,圆满完成了纳税信用评价工作。

  三、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

  近年来,廊坊市税务局持续积极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遵循“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则,对不同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税务机关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除了给予主动向社会公告名单、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免费邮寄发票、优先办理出口退税、办税服务绿色通道等22项涉税激励措施外,与29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联合向A级纳税人推出了涵盖项目管理、融资授信等18个领域的41项联合激励措施,使得A级纳税人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多机会。

  税务机关对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将从税务登记、发票管理、出口退税审核等方面从严管理,并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通过激励奖惩措施,让守法诚信纳税企业在市场中获得更多的机会和实惠,让违法失信纳税企业寸步难行。

  纳税信用是衡量企业信用的重要指标。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进一步加强与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协作,落实落细各项关于扩大“银税互动”受惠企业范围举措。将申请“银税互动”贷款的受惠企业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和B级企业扩大至M级企业后,廊坊市满足“银税互动”申请条件的企业数量达110312户,实现翻倍增长。截至目前,共有32家银行签订了银税合作协议,“银税互动”平台正在帮助企业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对于纳税人关心的因为疫情影响而逾期申报或者逾期缴税,是否影响纳税信用的问题,税务总局也明确,对于受疫情影响而逾期申报或者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可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也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因此,不会影响到纳税人享受“银税互动”贷款红利。疫情解除后,税务机关会主动提醒广大纳税人,对自身的纳税信用记录进行核实,有问题的,可以及时调整。如果纳税人在2021年发布新的评价结果前,没有及时核实调整,还可以在明年的年底前向税务机关提出纳税信用复评申请,进而有效地消除因为疫情防控对自身纳税信用的影响。

  四、纳税信用评价补复评和修复

  为鼓励和引导纳税人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主动纠正纳税失信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了19种情节轻微或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及相应的修复条件,共包括15项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和4项直接判D级情形,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动态管理,纳税人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线上或现场方式提起纳税信用查询、补复评,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复评工作。

  五、落实《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相关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在积极推进守信激励的基础上,从另一方面深入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通过有效打击严重税收违法失信行为,提高税法遵从度,进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办法》所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是指符合下列标准的案件:(一)纳税人伪造、编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00万元以上,且任一年度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二)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欠缴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的;(三)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四)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六)虚开普通发票100份或者金额40万元以上的;(七)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八)具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等行为,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走逃(失联)的;(九)其他违法情节严重、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办法》充分发挥了信用监管手段的补位作用。失信联合惩戒的初衷是通过增加失信主体的失信成本,让失信主体不愿失信、不敢失信,尤其对于一些行政处罚产生的成本远小于失信收益的失信行为,可依法依规或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通过实施适当的信用监管手段,补充增加失信主体的失信成本,使其失信成本超过或者接近于其失信收益,倒逼其履行相关义务。自《办法》于2019年1月1日实施以来,全市税务部门共计发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39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信用中国(河北廊坊)等途径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将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向社会公布,有效维护了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推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情况发布完毕,谢谢大家!

  主持人: 廊坊市委宣传部对外交流与新闻发布科科长吴源生

  感谢江燕副局长的情况介绍,下面进入媒体记者提问环节,请要提问的媒体朋友举手示意。

  请河北日报记者提问。

  记者提问:我是河北日报的记者,我的问题是税务部门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增值运用方面有哪些措施?

  廊坊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程广鹏回答:为充分发挥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最大效用,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和健康发展,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两项措施:一是积极推进“银税互动”,把纳税信用为A、B级企业名单推送给市信用办,作为全市信用管理系统的一项主要内容,同时推送给市银保监局,由他们推送给各银行金融机构,鼓励银行金融机构根据自身实际推出特色金融产品,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今年1-6月,全市银税合作授信企业共3467户,较年初增加1795户,各银行金融机构推出了“信用贷”“云税贷”“税E贷”“纳税E贷”“个税贷”“税易贷”等多款线上、线下产品项目,共为3202户企业发放银税合作贷款16.33亿元。二是针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与市邮政公司共同开通电子税务局发票邮寄业务,由市局统一组织,对辖区内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全年提供免费邮寄服务,对纳税信等级为B、C级纳税人免除上半年的邮寄费用。截至7月27日,全市共收到纳税人发票邮寄申请6293笔,发票58.45万份,其中成功受理并推送5778笔,邮寄发票53.73万份。

  主持人: 廊坊市委宣传部对外交流与新闻发布科科长吴源生

  请廊坊日报记者朋友提问

  记者提问: 我是廊坊日报的记者,我的问题是被列入税收黑名单后会对纳税人有什么影响?上了税收黑名单还可以撤出吗?

  廊坊市税务局稽查局局长刘朝晖回答:被列入税收黑名单后,税务部门对当事人会依法实施联合惩戒。联合惩戒分为内部惩戒和外部惩戒。内部惩戒就是税务机关对当事人的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为D级,适用相应的D级纳税人管理措施,在发票领用、办理出口退税等方面实行严格管控。外部惩戒就是税务部门与33个联合惩戒单位依法对向社会公布的当事人实施阻止出境、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向社会公示、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依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从严控制生产许可证发放等28项联合惩戒措施。

  上了税收黑名单以后可以撤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第九条之规定,偷税和逃避追缴欠税违法案件当事人在公布后能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经实施检查的税务机关确认,停止公布并从公告栏撤出,并将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情况通知实施联合惩戒和管理的部门。

  主持人: 廊坊市委宣传部对外交流与新闻发布科科长吴源生

  由于时间关系,问答环节到此结束。再次感谢新闻媒体朋友们莅临,同时希望媒体记者朋友作为纳税人、缴费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桥梁,关注税收工作,围绕社会关切,及时做好税收宣传,携起手来,共同营造诚信税收营商环境,为全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贡献力量!新闻发布词、新闻通稿已上传到新闻发布公共邮箱,请大家注意查阅。

  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关键词:廊坊,纳税
责任编辑:祝雪娟
推荐阅读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监督我们 | 举报平台 | 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