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开展《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志愿者向过往行人讲解《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容。刘欣羽 供图 长城网廊坊讯(通讯员刘欣羽 赵红苗 记者孙泽恒)为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和践行《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9月7日,永清县组织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3000余名志愿者,在公共场所、生活小区、乡镇村街等地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群众展示领取的宣传资料。刘欣羽 供图 活动当天,身穿红马甲的志愿者们早早来到活动现场摆好桌子、拉起宣传条幅,向过往行人发放《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永清市民文明礼仪手册》,并就宣传条例内容及文明城市创建知识进行讲解,引导居民行文明事,做文明人。 志愿者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刘欣羽 供图 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0余份,接受咨询5000余人次,在全社会营造了知晓、认同、践行条例的浓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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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泽恒